本公司與關聯企業聯建香港公司收受送達轉讓定價案 敗訴判決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 聯建(中國)科技有限公司被告: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建(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法院: 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案號: (2016)蘇0591民初2340號2.事實發生日:106/07/2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及聯建香港公司分別於2017年7月25日、7月26日收受判決書。惟本案事實係發生於2015年4月27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裁定准予本公司重整前。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判決本公司及聯建香港公司利用控股公司調整關聯交易利潤分配導致聯建中國公司受有損失及補稅之義務,為此本公司及聯建香港公司應共同賠償聯建中國公司之損失人民幣388,425,830.94元及相應利息損失人民幣29,950,824.10元,合計為人民幣418,376,655.04元。4.處理過程:委請大陸律師對原告聯建中國公司之主張提出答辯請求駁回原告之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敗訴部份金額為人民幣418,376,655.04元及裁判費人民幣2,133,683元。聯建中國公司可能持續對本公司請求執行。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徵詢大陸律師就本公司及聯建香港公司是否上訴提出法律意見。7.其他應敘明事項:聯建中國公司可能對聯建香港公司行使抵銷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請教:以上公告對該公司重整有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