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固網與德意志銀行68億元借貸案又有新發展,亞太固網昨(28)
日向台北地檢署控告當初簽約的三方人員共五人,指控亞太行動董
事長王令台、亞太固網董事長王金世英涉嫌背信,以及德意志銀行
台北分行財務長詹翠芳、經理林永健及華為前董事長陳景堂等人為
共同正犯。
德銀昨晚表示,亞太固網是濫用法律程序、打擊雙方進行協商的舉
動。德銀強調,亞太固網的指控改變不了協議的合法性,相信法院
會裁定指控不成立。
台灣華為則指出,亞太固網和德銀間的法律糾紛,與華為和亞太固
網的合約完全無關,對亞太的指控將保留法律訴訟權。
亞太固網發言人李宜樺表示,亞太行動、華為、德銀簽訂68億元貸
款合約時,真正目的是使德銀和華為獲取鉅額利益,讓亞太行動財
務加速惡化,以利德銀行使超額的擔保品物權,進而取得亞太行動
全部的股權。
李宜樺強調,當初的合約設計許多容易造成亞太違約的條款,又以
超過貸款價值甚多的動產作為擔保品,包括99.875%的亞太行動股票
控制權和全數的亞太行動電信設備,形同讓德意志銀行有機會以實
際撥款的45億元,就可取得淨值約100億元的亞太行動經營權。
亞太固網指出,德意志銀行明知亞太行動信用不佳,沒有能力償還
鉅額貸款,在去年3月先指示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提供有關亞太
行動重整、破產以及外國人購買亞太行動股票的法律意見,然後安
排此貸款案,表面上提供資金,合約卻是加速亞太財務惡化。
<摘錄聯合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