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03/18
2.公司名稱:聯碩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8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擬按本公司章程規定分派107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673,239元及董酬勞新台幣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07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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