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自98年起補助國人購買電動機車,在補助措施帶動下,相關產業發展至今已卓有成效;依交通部統計資料,新掛牌電動機車由104年的1萬1,048輛逐年倍數成長,其中105年2萬915輛、106年4萬4,100輛、截至107年10月中旬已超過5萬輛,市占率則由104年的1.6%攀升至目前達8.3%,預計至107年底可望再創銷售高峰。 電動機車自推動以來,累計總數達15萬輛以上,已突破國內機車總保有量的1%,顯見有越來越多民眾已將購買電動機車列為交通工具的優先選項,也因民眾已逐漸認同電動機車的使用,使得107年度原編列預算補助款提前用罄。經濟部工業局遂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挹注,獲經濟部能源局、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支持,並獲行政院同意核定增加3億元補助款,以滿足民眾購車需求。 在政策持續推動下,經濟部工業局輔導車廠開發各種性能等級電動機車,車廠亦持續精進技術,所研發的電動機車不僅在加速、爬坡、極速、續航等性能提升,更與時俱進結合科技,發展智慧化功能,搭配多元銷售與營運模式,帶動市場熱度。 政府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機車,除持續祭出購車補助,也積極打造電動機車友善環境;從機車經銷點、公務機關、觀光景點、超商賣場、社區大廈、加油站及高鐵捷運站等,布建能源補充設施,累計已於全臺補助建置2,049站。未來將持續補助業者自行建置能源補充設施2,310站,並自107年起補助台灣中油公司於其加油站建置1,000站,優先考慮偏鄉、離島及空污嚴重等區域,預計5年內全臺將增加建置3,310站,以貫穿全臺完善基礎設施。 此外,各相關業者,例如Gogoro也針對持續成長的車口數喊出廣設站點計畫,由六都地區開始將電池交換站涵蓋率由原本77%提升至90%。 地方合力 共創綠色好環境 電動機車的推動,除中央政府的政策引導,地方政府也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各縣市電動機車銷售排名依序為桃園市約3.5萬輛(占全國22%)、新北市約2.6萬輛(占全國17%)及高雄市約2萬輛(占全國12%),三縣市銷售數量合計已超過全臺總量一半以上。 推廣成效 桃園屏東最佳指標 桃園市因祭出多項鼓勵市民購置電動機車政策,包含提供本島地方政府加碼補助最高金額、補助民眾更換新鋰電池、於市府行政區及火車站等設置免費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補助建置充換電站等措施,成功帶動桃園連續3年蟬聯全臺電動機車推廣成效最佳的指標縣市。 新北市因有全國最多的燃油機車,為鼓勵市民換用電動機車,也提供高額的加碼補助及電動機車免收停車費等優惠作法,推動數量連年名列前茅。 至於高雄市,為加速汰換二行程機車,除提供購車加碼補助與停車優惠等措施外,在地的國營企業如中鋼公司也提供員工淘汰二行程並新購電動機車補助,有效推動電動機車銷售。 六都外,如屏東縣為推廣小琉球發展低碳觀光,鼓勵選購電動機車,凡設籍琉球鄉者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皆可享更高加碼補助,藉以促成小琉球租賃業與民宿業者換購選用;花蓮縣與臺東縣則為鼓勵民眾與遊客使用電動機車,推出租用電動機車可獲得碳匯券,能折抵低碳商店消費等方案;金門縣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機車亦提供電池補助方案;展現中央與地方聯手出擊,共同加速車輛電動化、提升環境品質的決心。 公部門領軍 公務車電動化 由於電動機車具有免加油、無噪音、無廢氣排放、使用輕巧等特點,加上政府大力推動節能減碳政策,各企業法人及國營事業單位都陸續採購使用。如中華郵政自106年起導入1,627輛電動機車執行郵務遞送作業,預計未來6年全面汰換8,946輛燃油郵務車;高雄市與臺北市警局使用電動機車取代部分警勤巡邏用車,開啟警務車電動化先例;其他縣市政府委外路邊停車收費業者,也已使用電動機車收費多年。 除經濟部持續提供購車補助並輔導產業升級發展,也透過跨部會合作,如交通部推動電動機車專屬號牌與專用停車格;內政部修訂建築法規於新建大樓預留充電設施管線;環保署提供淘汰二行程與新購電動機車補助及設立空氣品質維護區等管理措施,共同提高電動機車購車與使用誘因,逐步朝落實政府推動電動機車的政策目標邁進。<摘錄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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