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黃怡君/台北.12月28日 12/28 20:50
由於東森寬頻電信先前曾發生股條凍結問題,此次
購併第2類電信業者亞太線上的金額多達7億餘元,交通
部站在「關切」投資人立場,去函東森寬頻電信近期呈
報此投資案資金的來龍去脈及最新財務狀況。
第一類電信業 (如固網)與第二類電信業(如ISP)競
相合作態勢,隨著市場對頻寬需求逐漸浮出檯面,現行
電信法只有規範第一類電信業相互合併必須經過交通部
核准,以及第一類電信業兼營第二類電信業不得有妨礙
公平競爭交叉補貼,至於不同業別間的合併並未制訂任
何規範。
交通部官員指出,過去曾就和信與東榮合併案是否
違反公平競爭而送公平會裁決,第一類電信業為特許事
業,第二類電信業則是完全開放,兩者之間的合併案於
法交通部是管不著的,因此也就沒有權利對東森寬頻提
出呈報要求,只能抱以關切態度請其配合,東森理當不
會拒絕,近期應會提報細節上來。
官員指出,最近也有一家第一類電信業者宏遠電訊
合併第二類電信業者成佳國際資訊,依法無須呈報交通
部,但交通部仍請其呈報並原則上同意辦理,在國外第
一與第二類合併是相當普遍的事,依他所見如果真要管
的話,應只管影響性較大的就好,畢竟其本質是市場自
由發展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