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1/10/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1)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
(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鹿潔身
(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徐明金
(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陳三旗
(5)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6)裕晟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曾忠正
(7)遠富國際(股)公司代表人:林蒼祥
(8)遠富國際(股)公司代表人:陳光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依其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遠富國際(股)公司代表人:林蒼祥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港城路2222號6幢(棟)30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化妝品及化妝用具、珠寶首飾及其它飾品(鑽石除外)、日用百貨、五金家電、
體育用品、計算機及計算機周邊設備、通訊器材等,提供相關配套服務(涉及
配額許可證管理、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涉及行政
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