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媒體公司在MOMO富邦購物台銷售美體按摩機,宣稱「每天只要10分鐘幫您甩掉多餘的贅肉」等語,被公平會認為是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進而罰新台幣150萬元。
廣告不實,公平會鮮少罰到百萬元,富MOMO會被罰到新台幣150萬元,公平會指出,富邦媒體公司與富邦MOMO台是同一負責人,也就是說,在自己的購物台賣自家產品,又廣告不實,而且MOMO台廣告不實是累犯,已有12次的紀錄。
這次,公平會指出,富邦媒體公司在MOMO台銷售的「Relax&Tone深層震動美體按摩機」、與「每天只要10分鐘幫您甩掉多餘的贅肉」,都讓人以為只要每天使用該商品10分鐘,就可刺激脂肪,讓贅肉加以燃燒熱量,並獲得甩掉多餘的贅肉。
公平會說,根據衛生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意見表示,富邦媒體公司所提出4篇用來證實其行銷用語的中醫學理資料,只是一般保健文章,無法佐證「Relax&Tone深層震動美體按摩機」是否可達減重的功效,也與廣告宣稱不符。
所以,公平會認定富邦媒體公司實際上並沒有就相關宣稱提出足資佐證所銷售商品具有減重功效的學理依據或臨床實驗證明,其宣稱難認有據,乃就商品的品質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