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10/17
2.發生緣由:
澄清媒體報導
報導日期:100/10/17~100/10/18
傳播媒體名稱:非凡電視台.東森電視台、三立電視台、
中天電視台、彰視電視台、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網路新聞
3.因應措施:
報導內容:詳100年10月17~18日非凡電視台.東森電視台、三立電視台
、中天電視台、彰視電視台、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網路新聞
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上述媒體並未向本公司核實查證,且文中指稱內容與事實不符,
本公司嚴正駁斥相關不實報導。
(2)報導內容指出「董事童文煌等人表示:去年年報虛列加工收入、
浮報進貨資料等語」,童文煌非本公司之董事,任意發表不實言論,
影響本公司商譽,就此部分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3)所有管理階層及員工均未參與集會及訪問,協力廠商僅四家,有些
近年來未曾有交易往來,刻意製造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言論,扭曲
視聽,重申本公司無違法情事且不影響股東權益。
(4)本公司目前營運正常,特此聲明,以正視聽。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