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3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四月七日第四屆第二十
二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
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空軍官
兵活動中心(臺北市仁愛路三段145號)。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審
查報告。3.本公司背書保証情形報告。4.本公司辦理公開發行作
業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與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2.選任本公司第五屆董事及監察
人。3.解除本公司第五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
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04月25日至99年06月
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本次股東常會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99年04月23日
(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
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99年04月24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
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三十日寄發予各股東。如有未
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865859。依證交法第26條之
1規定,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
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六、本公司
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七、
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
股東辦理本次股東會提案手續,提案期間自99/04/13日起至
99/04/23日下午五時止 。受理提案處所為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室收〔地址:台北市 信義區松仁路277號21樓〕。(郵寄者
以寄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送)。2.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
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
址:台北市110信義區松仁路277號21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