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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7 | 金鼎聯合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30,676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5,111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3,16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3,77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1,040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1,040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1311.期末總資產(仟元):952,31312.期末總負債(仟元):503,288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49,02514.其他應敘明事項: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財務報表資訊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金鼎聯合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除權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相關事宜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36,014,52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2)股票股利新台幣24,009,69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0000017元。4.除權(息)交易日:113/08/235.最後過戶日:113/08/2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2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318.除權(息)基準日:113/08/31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26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股利預計於113/10/09發放(若因客觀因素影響致發放日期變動, 授權董事長另訂之並另行公告)。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15日申報生效在案。 (3)本次盈餘轉增資係依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 每仟股無償配發100.000017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尚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 計算發放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股東增資股票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充抵為集保帳簿劃撥之費用。 (4)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之股份總數,以致股東配息及配股率 因而發生變動者,及其他未盡事宜須予以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傑智環境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69,617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8,45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816)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19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30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30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511.期末總資產(仟元):774,70712.期末總負債(仟元):430,976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43,731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輝創電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521,369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61,38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6,169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6,643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4,00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4,007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911.期末總資產(仟元):4,626,083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93,238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932,845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輝創電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受僱員 工。受僱員工係指符合支領薪資原則,由公司僱用之本國及外國籍職(工)員、專任 及兼任、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或提供服務之常僱員工,惟不包含派遣人力及業 務外包人員,亦不包括未兼任員工之董事。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 股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 需參考之條件等擬定分配標準,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惟認股權人 具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 會決議。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 同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股7.認股價格: 1.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每股淨值。 2.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 股之收盤價。 3.實際每股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上開條件訂定之。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自發行日起算),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 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 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認股權: (1)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二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50% (2)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三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規則等重大過失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均於離職或解聘當日即失效。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 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於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認股權利,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 死亡當日即失效。因法定繼承而取得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依繼承過戶相關法令完 成程序並提示證明文件,方得申請行使所繼承之認購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 自離職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 惟仍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 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惟仍不得逾 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5.調職:因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轉任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 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與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6.留職停薪:經本公司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自留職停 薪日起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 惟依本條第二項第二款計算行使期間應按照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前述行使期間 之遞延均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 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11.其他認股條件:不適用。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交付。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認股價格依下列 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 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尚 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 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變動, 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 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發放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公 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四)前各項每股時價之認定,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調整日之前三 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 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調整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五)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同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 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調整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範 圍及期限內,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 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3.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 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未請求認股,認股 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股請求。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由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本公 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股票 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 額變更登記。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NA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 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 辦理。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 效,實際發行前如有修正時,亦同。日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基於客觀 環境變動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輝創電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5.新任者姓名:陳羿君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 獨立董事 / 君岳資本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新任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10.新任生效日期:113/08/07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輝創電子 興 | 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元輝 經理 / 台灣工銀證券(股)公司 承銷部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3/08/07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經113/08/07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輝創電子 興 | 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任命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文琪 特助 / 慧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本部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人事任命案7.生效日期:113/08/07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經113/08/07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雅祥生技 興 | 公告修正本公司112年度年報部份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13/08/072.公司名稱:雅祥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2年度年報部分內容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2年度年報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第33頁:股權分散情形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第33頁:股權分散情形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 至 999 190 31,803 0.02 1,000 至 5,000 1,356 3,296,938 2.41 5,001 至 10,000 302 2,424,581 1.77 10,001 至 15,000 118 1,516,747 1.11 15,001 至 20,000 76 1,379,876 1.01 20,001 至 30,000 86 2,193,600 1.6 30,001 至 50,000 68 2,763,006 2.02 50,001 至 100,000 78 5,587,034 4.08 100,001 至 200,000 43 6,206,511 4.53 200,001 至 400,000 25 7,158,595 5.23 400,001 至 600,000 11 5,691,924 4.15 600,001 至 800,000 6 4,139,826 3.02 800,001 至 1,000,000 2 1,701,103 1.24 1,000,001以上 15 92,908,456 67.81 合計 2,376 137,000,000 100.00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驊陞科技 興 | 代子公司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2024 | 代子公司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2024年第2次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08/28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俱巷路186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審議《關於重新修訂<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的議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廣化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追認及修訂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 | 1.事實發生日:113/08/07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3/28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民國113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請參閱本公司同日重大訊息公告。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依據主管機關審查要求,修訂本公司「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部分條文,並於今日經董事會追認通過。(1)修訂前條文: 五、發行條件 (一)發行價格:有償認購,預定認購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 (二)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 (三)既得條件: 1.員工自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須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且期間未曾 有違反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保密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 等情事,並達成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與公司整體績效指標;於各 年度既得日可既得分別如下: (1)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一年,可既得股份比例:30% (2)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二年,可既得股份比例:30% (3)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三年,可既得股份比例:40% 認購之日係指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上述時間如遇假日,則提前 至前一營業日辦理。(2)修訂後條文: 五、發行條件 (一)發行價格:有償認購,預定認購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 (二)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 (三)既得條件: 1.員工自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須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且期間未曾 有違反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保密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 等情事,並達成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評核目標,年度考核分數甲等(含)以上 者;於各年度既得日可既得分別如下: (1)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一年,可既得股份比例:30% (2)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二年,可既得股份比例:30% (3)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三年,可既得股份比例:40% 認購之日係指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上述時間如遇假日,則提前 至前一營業日辦理。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廣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一三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3,726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0,007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842)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2,34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450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0,450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511.期末總資產(仟元):674,44612.期末總負債(仟元):220,180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54,266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欣訊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異動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宋世儀/公司治理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炳先/本公司財務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3/10/018.其他應敘明事項:113/08/07董事會任命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欣訊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上半年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00,809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6,761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8,190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5,58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3,811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3,811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9411.期末總資產(仟元):725,28012.期末總負債(仟元):319,586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05,694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3年上半年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欣訊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事宜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臺幣33,910,179元(每股配發新臺幣1.5元)4.除權(息)交易日:113/09/055.最後過戶日:113/09/0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0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18.除權(息)基準日:113/09/11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3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久裕興業 興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子公司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3/08/0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49,01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8,17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8,17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6,34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2,08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子公司取得銀行額度(原融資保證到期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14,05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7,49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2)日期:清償銀行貸款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11,26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7,23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6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210.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通過融資背書保證額度人民幣1,500萬元之續約案。(2)匯率以人民幣兌新台幣4.545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久裕興業 興 |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6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02,855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5,535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978)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755)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872)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66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8)11.期末總資產(仟元):1,956,635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22,725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22,536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上傳申報作業。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台灣精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第二季財報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6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05,907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1,86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996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4,216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756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756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511.期末總資產(仟元):746,821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8,909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37,912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京站實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43,380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42,65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7,997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6,096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2,946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2,946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511.期末總資產(仟元):5,604,02412.期末總負債(仟元):4,471,972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32,05214.其他應敘明事項: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財務報表資訊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4/8/7 | 華豫寧 興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8/0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華砡國際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國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66,07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6,25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5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89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原開立背書保證票據因匯率變動,銀行要求變更開立金額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9,64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29,30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合約條件解除(2)日期:董事會授權解除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066,07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5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8.67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開立背書保證票據因匯率變動,銀行要求變更開立金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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