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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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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碳基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
1.事實發生日:113/11/19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櫃買中心113年11月18日證櫃審字第1130077786號函辦理 (1)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3年11月 113年12月 114年01月 --------------------------------------------------- 期初餘額 5,054 15,437 28,605 現金流入 22,055 44,570 69 現金流出 11,672 31,402 10,980 期末餘額 15,437 28,605 17,694 -------------------------------------------------- (2)本公司113年截至10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項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40,000 20,000 20,000 中期借款 NTD 10,000 10,000 0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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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益鈞環保 興 |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 |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1/19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董事長 秦嘉鴻 96,000股 100%董事 益州國際投資(股)公司 6,790,935股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職稱 姓名 放棄員工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董事 吳倍任 84,000股 100%法人代表人董事 秦錫鈞 350,000股 100%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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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益鈞環保 興 |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13/11/192.公司名稱:益鈞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1月19日下午3:30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特再催告。(2)自113年11月20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下午3:30止為股款催繳期間。(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土城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4)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 依其認購股數劃撥至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5)若有任何疑問,敬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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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程曦資訊 興 | 本公司得標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8年顧客 |
本公司得標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8年顧客服務中心」採購案,金額約新台幣1.44億元(含稅) 1.事實發生日:113/11/1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1/1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參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8年顧客服務中心」採購案,取得訂單金額約新台幣1.44億元(含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10.具體目的:增加營收及獲利。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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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樂迦再生 興 | 公告本公司財務長暨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代理發言 |
公告本公司財務長暨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代理發言人異動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長暨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3/11/1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俊瑋/財務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詹志聰/三顧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3/11/1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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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樂迦再生 興 | 公告本公司資訊長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長2.發生變動日期:113/11/1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志偉/資訊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昆穎/營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轉任數位長,資訊長的職缺將由現任營運長暫代7.生效日期:113/11/1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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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全福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
1.事實發生日:113/11/192.公司名稱: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訂約日期:113/11/19(2)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內科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3)存儲價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內湖科學園區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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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驊陞科技 興 | 代子公司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公告2024年第3次臨時股 |
代子公司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公告2024年第3次臨時股東大會重要決議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11/192.重要決議事項:(1)審議通過《關於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的議案》(2)審議通過《關於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申萬宏源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簽署持續督導協議的議案》(3)審議通過《關於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說明報告的議案》(4)審議通過《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持續督導主辦券商變更的相關事宜的議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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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敏成健康 興 | 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法人股東全面改派董事代表人暨選 |
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法人股東全面改派董事代表人暨選任董事長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19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長: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楊弘仁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陳蓬萱 (3)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王柏森 (4)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楊坤璋 (5)董事:缺額 (6)董事:缺額 (7)董事:缺額 (8)董事:缺額 (9)董事:缺額4.舊任者簡歷: (1)敏盛醫療體系執行長 (2)智醫城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3)台灣費森尤斯醫藥(股)公司董事長級總裁 (4)敏成(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5)無 (6)無 (7)無 (8)無 (9)無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長: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楊弘仁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陳蓬萱 (3)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王柏森 (4)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楊坤璋 (5)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何偉光6.新任者簡歷: (1)敏盛醫療體系執行長 (2)智醫城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3)台灣費森尤斯醫藥(股)公司董事長級總裁 (4)敏成(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5)盛弘醫藥(股)公司副總經理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法人股東全面改派董事代表人。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楊弘仁 0股 (2)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陳蓬萱 0股 (3)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王柏森 0股 (4)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楊坤璋 0股 (5)董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何偉光 0股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6/20 ~ 116/06/1911.新任生效日期:113/11/19 ~ 116/06/19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5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11月19日改派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5席, 任期至116年6月19日止,並於同日送達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 (2)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於113年11月19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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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紘通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決議通過現金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_時程修正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1/192.發行股數:2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6,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6.3元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 10 % 計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原股東認購比例依發行新股之90%,計18,0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並未對外公開銷售。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 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9/1613.最後過戶日:113/09/11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12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6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納股款期間:113年12月2日起至113年12月9日 特定人繳款期間:113年12月10日起至113年12月17日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年07月24日。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玉山銀行新莊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銀行北新莊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 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 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479621號函生效在案。 (3)本次變更本公司於113年11月19日收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年1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259號函核備並公告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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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亞洲教育 興 | 代子公司亞昕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宜蘭縣羅東鎮北成路一段282號2.事實發生日:113/11/19~113/11/19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77.83坪租金總金額:113/12/01-114/11/30每月新台幣40,091元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476,127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李瑞貞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負責人之配偶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附設補習班已在該地址經營數年,為維持營運順利持續向李瑞貞女士承租教室,且經比較與鄰近地區租金行情相近。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依合約,113/12/01~114/11/30每月新台幣40,091元,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議價決定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司營運需求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13年11月19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113年11月19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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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紘通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案因調降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投資人溢 |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案因調降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投資人溢繳股款補償方案暨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1.事實發生日:113/11/19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79621號函申報生效,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9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57098號函核備在案。經本公司113年11月08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決議調降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10元調降為6.3元)增資計畫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及資金用途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貳億元,每股現增價格調降後之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壹億貳仟陸佰萬元整。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259號函核備及董事長決議,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113年09月26日)前繳納股款者,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一、適用對象: 除權基準日(113年09月16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本 公司員工及繳納股款之認股人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 止日(113年09月26日)前繳納股款者。二、申請期間: 自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13年12月18日止。三、申請方式: 對於公告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 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 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準)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 段83號5樓,TEL:(02)6636-5566)提出申請,逾 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備齊者,視同維持原 認購意願。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一)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 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 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 【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台灣銀行 一年期定存利率(註1)/365】。 (二)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募集資金完成, 將辦理退還股款,本公司將退還原股東、員工 及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還股款 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註1)/365】。 (三)發行價格變更後仍有意願認股之股東,本公司將退還 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所溢繳之股款,退還股款計 算方式如下:溢繳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 日之天數×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註1)/365】。 註1: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以實際退款日當日之 定存利率計算之;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 全權處理。 (四)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要求退還之股 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 數認購。 (五)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支票及掛號郵寄或 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 款日應加計之利息。 願負賠償責任承諾書 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13年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79621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茲因籌資準備時間較長,市場參考價 已偏離原訂新股發行價,經考量避免影響股東權益 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故申請發行價格變更為6.3元, 上述價格變更對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應尚無 重大影響,若因此致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 損害並以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 ,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立書人:闕壯練 中華民國113年11月08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次變更本公司於113年11月19日收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259號函核備並公告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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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 明遠精密 興 | 澄清113年11月19日工商時報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13/11/193.報導內容: 明遠精密(7704)今年前三季稅後純益0.76億元,年減13.6%,前三季每股稅後 純益2.5元。 該公司表示,在調整營運結構之後,公司目標毛利率將重回40%,同時,該公司 在自有品牌產品 今年營運可望達到33%,明年可望持續提升,市場法人看好該公司明年營運可望 重回成長。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且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 預測資訊,相關財務與業務訊息,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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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 達運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13/11/182.公司名稱:達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於本公司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初次上市掛牌前,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2361-1300(4)本公司上市後之股務代理機構仍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並未變動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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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 火星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台灣子公司 |
1.事實發生日:113/11/182.公司名稱: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積極拓展海外市場,考量海外市場相關准證申請及未來營運規劃等需求, 擬以現金於台灣新設立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預計投資金額為新台幣貳佰萬元整。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有關設立子公司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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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 台鎔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標的物之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13/11/18~113/11/18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30,000仟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00,0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不超過新台幣300,000仟元,依資金需求分期投資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以現金方式增資,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准通過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9.11元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數量:205,000仟股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2,050,000仟元持股比例:100%權利受限情形: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依聯貸授信合約規定全數質設於土地銀行聯貸銀行團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89.19%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00.14%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493,652)仟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1月18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1月18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不適用28.其他敘明事項:1.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次投資及配合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處理現金增資相關事宜。2.本公司營運資金為負數,仍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說明:銀行融資及自有資金以取得子公司增資之股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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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 台鎔科技 興 | 代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現金增資及認股基準日相關 |
代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現金增資及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3,00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認購發行股數90%,計27,000,0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營運需求及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已於113年11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決議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300,000仟元,擬按增資計畫時程進行第一次增資100,000仟元(1)發行股數:10,000,000股(2)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3)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1,000,000股(4)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認購發行股數90%,計9,000,000股2.第一次增資基準日:113年12月05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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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 路迦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與越南事業單位簽訂合作合約 |
1.事實發生日:113/11/18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M PRO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C.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1/18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協助本公司於越南的醫療研究、臨床試驗合作及越南市場開發之合作對象。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立即影響,將在2025年開始執行。10.具體目的:確定在越南的合作伙伴。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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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 安盛生科 興 | 公告本公司業務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業務協理2.發生變動日期:113/11/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冠廷/業務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3/11/18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年11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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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 安盛生科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8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4.私募股數或張數:8,680,000股。5.得私募額度:得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一次至三次辦理,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本公司113年6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改善財務結構,並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私募方式成本較低且較能顧及時效性及便利性,此外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擬採私募方式募集資金。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13/11/1811.參考價格:5.47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4.5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起不得自由轉讓外,其他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公司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應募人繳款期間為113年11月18日至113年11月25日。(2)增資基準日訂為113年11月25日。(3)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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