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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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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4 | 聯致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0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13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二段498-2號(本公司員工教育訓練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概況。(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請 公鑑。(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請 公鑑。(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2)本公司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2)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13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 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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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3 | 華勝汽車 興 | 本公司新增為孫公司宜蘭汽車配件製造(平湖)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
1.事實發生日:110/01/2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宜蘭汽車配件製造(平湖)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6,59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2,799(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2,79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2,79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額度提供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42,6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2,93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金融機構融資(2)日期: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金融機構融資之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16,47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2,79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6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6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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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3 | 富味鄉食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0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6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斗苑路芳苑段73號(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9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109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6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待董事會 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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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3 | 大同精密 興 | 本公司有價證券近期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告相關訊息,以 |
本公司有價證券近期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告相關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了解。 1.事實發生日:110/02/03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櫃買中心通知與要求,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告相關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了解。3.財務業務資訊:(1)最近一個月單月資訊 項目/月份 110年1月 109年1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仟元) 30,253 17,320 75% 稅前淨利(仟元) 1,596 429 272% 稅後純益(仟元) 1,550 425 265% 每股盈餘(元) 0.02 0.01 265% (2)最近二個月累計資訊 項目/月份 110年1月-109年12月 109年1月-108年12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仟元) 54,903 40,564 35% 稅前淨利(仟元) -2,211 -4,990 56% 稅後純益(仟元) -2,252 -4,720 52% 每股盈餘(元) -0.03 -0.06 52% (3)最近一季單季資訊 項目/月份 109年9月-12月 108年9月-12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仟元) 70,237 63,294 11% 稅前淨利(仟元) -2,923 -3,959 26% 稅後純益(仟元) -2,941 -3,773 22% 每股盈餘(元) -0.04 -0.05 22% (4)最近二季累計資訊 項目/月份 109年7月-12月 108年7月-12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仟元) 137,718 133,178 3% 稅前淨利(仟元) -1,959 -4,815 59% 稅後純益(仟元) -2,002 -4,929 59% 每股盈餘(元) -0.03 -0.06 59%4.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5.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核閱),僅供投資人參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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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3 | 敏成健康 興 | 公告處分有價證券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普瑞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10/2/1~110/2/1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交易單位數量:1,305仟股。2.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40.5元。3.交易總額:新台幣52,853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翰玹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處分利益新台幣 39,747仟元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付款期間:110年3月1日前付清全數款項2.付款金額:新台幣52,853仟元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式:提本公司董事會討論,決議以不低於取得成本 之價格出售。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鑑價報告。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2.91元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於本次交易後,累積持有普瑞博生技份有限公司股權之數量、?額及持股比例均為零權利受限情形: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最近期個別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5.72% 占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6.48% 最近期個別財務報表中營運資?數額:新台幣293,415仟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轉投資策略調整並充實營運資金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8.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偉新合署會計師事務所22.會計師姓名:許弘毅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4539號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無27.資金來源:不適用28.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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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3 | 富味鄉食 興 |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0/02/0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3,67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5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86,02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7095.計息方式:年利率2%,每年計息。6.還款之:(1)條件:自動用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得分批循環使用。(2)日期:分別自動用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89,67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7.0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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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3 | 立達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0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63.股東會召開地點: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66號4樓)4.召集事由:壹、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貳、承認事項:(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本公司109年度虧損撥補案。參、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6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該議案預定於4月份提報董事會後再行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受理期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場所: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66號4樓)。受理方式:書面方式。<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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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3 | 華德動能 興 | 公告本公司通過「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 資格審查作 |
公告本公司通過「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 資格審查作業要點」車輛業者資格審查 1.事實發生日:110/02/012.公司名稱: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車輛業者資格一案,業經「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會」審查核定如下:一、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車型:RAC-700-ELCB-2790電動大客車為符合具備參與示範計畫資格之合格業者及車型。二、核定車型為適用市區公車路線車型。三、已完成109年國產化項目及要求,請續依規定完成後續110年國產化達成度。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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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3 | 巨生生醫 興 | 本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734抗癌藥物新劑型新藥已向 台灣衛生福利 |
本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734抗癌藥物新劑型新藥已向 台灣衛生福利部提出第一/二期臨床試驗申請。 1.事實發生日:110/02/022.發生緣由:(1)本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734係以本公司獨家的奈米微胞包覆技術開發的抗癌藥物, 屬於新劑型新藥,藉由奈米化的特性,MPB-1734新劑型新藥具有下列優勢: A.抗腫瘤效果增加:經過奈米微胞技術包覆的MPB-1734目前已在多個動物模式看到 對現有化療藥物產生抗藥性的腫瘤仍具療效。未來有機會用到具抗藥性的晚期 實體腫瘤(例如:卵巢癌、頭頸癌等); B.降低毒性:嗜中性白血球的抑制經常讓很多病患因為無法承受免疫下降的副作用 導致無法完成療程,在動物試驗的結果中,MPB-1734呈現出藉由奈米特性改變 體內藥物分布,選擇性地在腫瘤組織中提高蓄積濃度,且動物的耐受劑量明顯 提高,但嗜中性白血球抑制的副作用卻顯著改善,為進一步驗證MPB-1734之 安全性與療效,而提出下列臨床試驗研究方案。(2)為了驗證MPB-1734在晚期實體腫瘤具一藥治多種癌症的開發潛力,此臨床試驗設計 如下: A.試驗名稱: 針對MPB-1734用於罹患晚期實體腫瘤之受試者,評估劑量範圍、 安全性、藥物動力學與初步療效之第1/2a期臨床試驗。 B.試驗設計: 此試驗為開放性、多國、多中心收案,將分為兩個部份進行,第一 部份是第1期劑量調升臨床試驗,其目的是評估試驗藥物MPB-1734使用於晚期 實體腫瘤受試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藥物動力學的變化;第二部份是第2a期臨床 試驗,主要是依據第一部份決定之試驗藥物MPB-1734建議劑量,研究卵巢癌、 頭頸癌等受試者的初步療效與藥物動力學。 C.試驗指標: 此試驗第一部分主要指標為確認對晚期實體腫瘤受試者之最適投藥 劑量、安全性、耐受性、抗腫瘤活性等;第二部分主要則根據第一部份的最適投藥 劑量,針對特定的晚期實體腫瘤受試者(如:卵巢癌、頭頸癌等),確認MPB-1734的 療效、安全性、耐受性、抗腫瘤活性等,並且取得治療後受試者的體內免疫原性 指標(即是否能促使體內的免疫系統攻擊腫瘤細胞)。(3)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 謹慎投資。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或代號:MPB-1734(2)用途:用於治療罹患晚期實體腫瘤之受試者(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一期臨床試驗、二/三期臨床試驗及/或藥品查驗登記 上市申請。(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業已於109年11月13日 核准MPB-1734第1/2a期臨床試驗申請。本次公告係向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TFDA)提出MPB-1734第一/二期藥品臨床試驗計畫書審查申請。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6)目前該新藥所適應病症之市場狀況、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等資訊: MPB-1734目前針對晚期實體腫瘤主要適應症為卵巢癌與頭頸癌; A.卵巢癌部份: 在歐、美皆屬於罕見疾病的範疇,根據Biomedtracker (2020/11)的 資料,2019年在美國、歐盟及日本卵巢癌藥物的市場為21億美金,預測到2029年 則可達到31億美元,雖然目前MPB-1734係針對晚期的實體腫瘤病患,但是期望可 藉由505(b)(2)與孤兒藥的快速審查途徑取得藥證,並且在之後取得往一線用藥的 機會。 B.頭頸癌部份:根據Biomedtracker (2020/11)的資料,2019年在美國、歐盟及日本的 市場為12億美金,預估到2029年則可達到34億美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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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10/02/022.公司名稱:芯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追認修訂109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發行辦法案二、通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三、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四、通過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五、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案六、通過訂定董事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案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八、通過本公司投保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案九、通過修訂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案十、通過109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案十一、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簽證會計師公費案十二、通過獨立董事補選及受理股東提名相關事宜案十三、通過董事會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審查案十四、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十五、通過召開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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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02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3/3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3號三期會館2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案。2.報告本公司「董事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訂定案。3.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定案。二、討論事項:1.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2.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三、選舉事項:獨立董事補選。四、其他事項: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3/30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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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芯測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09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09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0/02/02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12/29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09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09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2)修訂前條文(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 × 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私募股份),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繳款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2、「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3、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每一新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45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如係本公司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其金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成日前第45 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6、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於減資(換票)基準日調整之:1、減資彌補虧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數)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3)修訂後條文(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 × 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私募股份),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繳款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2、「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3、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每一新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45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如係本公司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其金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成日前第45 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6、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於減資(換票)基準日調整之:1、減資彌補虧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數)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3、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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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傑智環境 興 | 本公司對華智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確認授權關係不存在之民事 |
本公司對華智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確認授權關係不存在之民事訴訟(補充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及華智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愛股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民專訴字第57號4.事實發生日:109/12/25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訴之聲明主要內容為,本公司對華智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智公司)提起確認授權關係不存在之民事訴訟。提起本訴目的在於藉由法官審判,確認民國(下同)97年間同意書(下稱「系爭同意書」),授權關係是否存在?以及實際授權範圍究竟為何?避免存在不確定之法律關係,故於109年3月25日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確認之訴。6.處理過程:109年12月14日經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後,本公司於109年12月25日查詢到判決全文,判決結果為:本公司即原告之訴駁回。判決理由之各項要點內容如下:(一)系爭同意書所載法律關係具有確認利益,惟追加聲明中所示各專利之 授權關係不存在部分不具確認利益;(二)兩造確有成立系爭同意書所載之專利授權法律關係;(三)系爭同意書所載之授權標的可得特定,並非屬無效之契約;(四)系爭同意書之簽訂並未違反公司法相關規定,且對本公司發生效力;(五)系爭同意書並無失效或經本公司合法終止之情事(完整判決理由書,請至司法院網站查詢)。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由於華智公司於民國97年系爭同意書授權書簽署後,幾乎無營業之情事,亦從未要求行使該權利,因此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目前並未因此判決而受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依據判決內容及承辦律師之建議,已於110年1月13日發函華智公司,拒絕與華智公司訂立任何專利授權本約,並已交由委任律師於110年1月15日向法院提出上訴。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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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亞果遊艇 興 | 安平商港設施第一、二期開發結構體工程-確定廠商公告 |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2.事實發生日:110/2/2~110/2/2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契約相對人:銓興營造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契約主要內容:安平商港設施第一、二期開發結構體工程 (安平港villa及會員度假中心開發工程案)契約總金額:新臺幣828,800仟元(含稅)契約起迄日期:依合約執行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8.取得之具體目的:因應未來營運發展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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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亞果遊艇 興 | Villa及會員度假中心全區機水電工程 |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2.事實發生日:110/2/2~110/2/2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契約相對人:華億水電工程(股)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契約主要內容:Villa及會員度假中心全區機水電工程契約總金額:174,000仟元(含稅)契約起迄日期:依合約執行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8.取得之具體目的:因應未來營運發展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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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美賣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案經集保公司准予備查 |
1.事實發生日:110/02/02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民國110年4月1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辦理,經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後,業已於110年1月28日經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本公司股務作業自民國110年4月1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配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 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臺北市 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電話:(02)2326-8818。7.其他應敘明事項:已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准予備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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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鎧鉅科技 興 | 本公司經櫃檯買賣中心通知自110年2月3日起恢復交易 |
1.事實發生日:110/02/02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1/04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前因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故依規定,自110年1月11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本公司現已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前開停止交易之原因已消滅且無其他停止交易之事由,今櫃買中心通知本公司自110年2月3日起,恢復普通股股票之櫃檯買賣。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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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 昱厚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發行股數及 募集金額經主管 |
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發行股數及 募集金額經主管機關核准 1.事實發生日:110/02/02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10/29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一.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因考量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募集期間延長3個月至110年2月4日,係於109年8月11日收到金管證發字第1090352318號核准函,並業經金管會110年2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433號函同意備查在案。二.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原公告之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部份特定人-策略性潛在投資者準備不及,為確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原申請發 行新股股數10,000仟股,擬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調整為4,6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 幣30元不變。 經提報110年1月20日董事會報告,係於110年2月2日茲收到核准函,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0年2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2416號函同意備查在案。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股東認購比例為90%,調整前每仟股可認購約202.056486股,調整後每仟股可認購約 92.945984股,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認購股數對已繳交股款之超過股 東認股超過其股東認股比例,本公司將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 已繳交股款之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員工等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及承諾書如下:一.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致已繳交股款之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本補償方案補償之。(1)適用對象:已繳交股款之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員工。(2)申請期間: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起至110年2月4日下午12:30(3)補償方案: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 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註2) /365】(4)若仍未能於募集期限內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 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台灣銀行之一年期定存利率 (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為主管機關核備後二週內(約110年2月19日),應付款項將 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2: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以實際退款日當日之牌告機動定存利率之利率 計算之。(5)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已繳交股款之超過股東認股比例原股東、員工等,請於申請 期間截止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3432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 持原認購意願。二.承諾書如下:昱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一○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9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9035231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0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433號函核准在案。原股東及員工未繳款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今因部份特定人-策略性潛在投資者準備不及,恐無法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本現增案業於109年6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經提報110年1月20日董事會後,調整發行股數為4,6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0元,募集金額新台幣138,000,000元,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以期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以利公司後續發展,避免有資金短絀之情形,進而造成公司股東權益受損。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昱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璧榮<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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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 | 晶瑞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訂定增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10/02/01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12,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新台幣25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110年02月01日為增資基準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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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 | 鑫品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 |
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申請細胞製備場所認可案,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1.事實發生日:110/02/012.發生緣由: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係為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依據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衛 福部申請自體免疫細胞(DC)治療「實體癌第四期」施行計畫之細胞製 備場所,已於110/02/01獲衛福部函覆認可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符合 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DC)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癌症別:非小細胞肺癌、胰腺癌、肝細胞癌、 大腸直腸癌、乳癌、腦癌、卵巢癌。 (3)核定作業內容:處理、培養及儲存。 (4)細胞製備場所所屬機構: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細胞製備場所地址:鑫品亞太細胞儲存與應用研發中心。 (6)效期:自110年2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止。<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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