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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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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亞果遊艇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1)侯佑霖/執行長(2)王昱茗/業務主管(3)黃麗文/會計主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侯佑霖執行長擔任玉雨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興固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耘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樂活海洋休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利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鉅揚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三興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萬通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生源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衛鴻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雲象泰式餐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統博國際經營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辣角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興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萬通國際人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開始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王昱茗業務主管擔任亞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黃麗文會計主管擔任樂活海洋休閒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主管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與本案有利害關係之董事已迴避,徵詢其餘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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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連鋐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0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 |
公告本公司110年0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0/04/282.公司名稱:連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90100524號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申報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直至合併財務報告負債比率下降至60%以下。110年03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61.02%流動比率=158.24%速動比率=122.9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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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友霖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九年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九年健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2)承認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擬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3)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增列)<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7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名及提案日期:自110年3月11日至110年4月09日止(2)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2樓(本公司財會部),電話:(02)2325-7621。<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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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瑩碩生技 興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15樓『(牛牛牛)亞會議中心EE會議室』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一、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民國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民國109年度盈餘不分派現金股利報告。(新增)。 五、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新增)。 (2)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民國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 一、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 二、擬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新增)。 三、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新增)。 四、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或登錄臺灣創新板案(新增)。 五、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或登錄臺灣創新板前 預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詢價圈購,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新增)。 六、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七、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新增)。 (4)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案。 (5)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1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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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瑩碩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以能協助本公司開發新市場、擴展營運規模及對本公司未來營運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應募人,且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洽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000股為限。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000股之普通股。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擬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A.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或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 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 格之八成訂定之。B.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 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C.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其訂定方式 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確保增資之可行性,籌資之時效性及便利性,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營運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而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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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瑩碩生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4/28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293,50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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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瑩碩生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293,5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2,935,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事宜,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畸零股面額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增資事宜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2)有關本次盈餘轉增資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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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瑩碩生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發行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 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 等,經董事長核定後,並經提報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二)本條第(一)項規定所稱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 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 十一之標準認定之,或依循發行前更新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 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 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293,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股數為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2,293,000股7.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之75%。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75%。8.認股權利期間:(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6年,除本辦法規定外,本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2.5年 25% 屆滿3年 50% 屆滿3.5年 75% 屆滿4年 100%(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 過失,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註銷。(三)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應依下列方式處理:(一)離職(含自願離職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適逢不 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失效。(二)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 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三)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失效。(四)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 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 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 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 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 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 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五)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 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 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 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 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六)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失效。(七)轉調關係企業(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 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八)其他 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款規定執行時必須依相關法令進行調整時,授 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九)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員工自公司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重大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之 情事,員工對於該違反情事發生前或績效評估結果公佈前得行使但未行使認股 權之員工認股權證,即時喪失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前揭違約情事及績效 之判斷,依本公司相關之勞雇契約、工作規則、績效評估標準等人事作業規章 為之。11.其他認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方式交付。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者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 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 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 五入)。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 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含「未註銷 或未轉讓之庫藏股」之股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債券換股權利 證書」及其他權利證書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本公司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 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6)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 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 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 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 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二)認股憑證發行後,本公司遇有發放現金股利時,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 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 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價格」孰高者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 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 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三)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 認股價格(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比例,於減資基準 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X減資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 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提出申請。(二)本公司之股務單位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 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 權利。(三)本公司股務單位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即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 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 普通股。(四)若上述普通股股票交付時,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 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掛牌買賣。(五)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資本額變 更登記。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一)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110年4月20日本公司普通股前三十日均價29.12元考量假設預估,預計110 年至114年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5,359仟元、7,930仟元、7,490仟元、 3,709仟元、506仟元,合計24,994仟元。(二)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稀釋情形: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於110年至114年預計為 0.11元、0.16元、0.16元、0.08元、0.01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 ,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合約書」 ,認股權人於簽署完成後,即視為取得認股權憑證。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 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二)認股權人經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探詢他人或洩漏相 關資料,若有違反,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 註銷之。(三)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 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實際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本公司並授權董事長於案 件審查期間因應主管機關要求可修訂本發行及認股辦法,惟嗣後仍須提董事 會追認後始得發行。(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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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唯數娛樂 興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4/2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14,767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74,981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33,89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1,530)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1,648)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6,046)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16)11.期末總資產(仟元):675,08112.期末總負債(仟元):320,030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2,073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9年度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 規定期限內完成上網傳輸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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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遠雄人壽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補充公告:盈餘分派)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高路1號32樓會議中心(遠雄金融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 (1)一○九年度決算表冊 (2)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選舉事項 選舉第十屆董事(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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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遠雄人壽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4/28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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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世紀離岸 興 | 公告本公司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分書 |
1.事實發生日 :110/04/262.發生緣由:本公司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0年4月26日勞職授字第11002018211及11002018212號函,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7條第1項規定,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查證屬實依同法第45條第2款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各6萬元整。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臺幣共12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針對所有工項進行查檢,加強員工訓練與宣導,以防範類似案件發生。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0年1月27日收到勞職北4字第110030082號函,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確認停工原因已消滅,同意工地復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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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唯數娛樂 興 | 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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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唯數娛樂 興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本公司公告資金貸與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 1.事實發生日:110/04/2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41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26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26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60,73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0625.計息方式:年利率2.366%,按月計息。償還本金時,本利一次支付。6.還款之:(1)條件:到期償還。(2)日期:尚未動支,以實際借款為準。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51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6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期間:以實際貸放日起算,為期一年。<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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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唯數娛樂 興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本公司公告資金貸與GameHours Company Limited 1.事實發生日:110/04/2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GameHours Company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41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4,24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4,24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97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05.計息方式:年利率2.366%,按月計息。償還本金時,本利一次支付。6.還款之:(1)條件:到期償還。(2)日期:尚未動支,以實際借款為準。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51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6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期間:以實際貸放日起算,為期一年。<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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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唯數娛樂 興 | 代重要子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公告董事會決議 |
代重要子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公告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9年度股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9年度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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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唯數娛樂 興 | 代重要子公司米迪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9 |
代重要子公司米迪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9年度股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9年度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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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唯數娛樂 興 | 代重要子公司「米迪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 |
代重要子公司「米迪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110/04/28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1)通過承認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1)通過承認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報告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2)報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由子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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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仁新醫藥 興 | 更正本公司109年8-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
1.事實發生日:110/04/282.公司名稱:仁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9年8-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之「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金額及其他資金貸與資訊 更正前:無資金貸與他人 更正後:貸出資金之公司:仁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貸與對象:RBP4 Pty Ltd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仟元):26,774 貸出資金之公司:仁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貸與對象:Belite Bio, Inc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仟元):24,204 貸出資金之公司:仁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貸與對象:Lin Bioscience International Ltd.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仟元):24,204 貸出資金之公司:Lin BioScience Pty Ltd貸與對象:RBP4 Pty Ltd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仟元):34,658 貸出資金之公司:Lin Bioscience International Ltd.貸與對象:Belite Bio, Inc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仟元):26,382 貸出資金之公司:Belite Bio, Inc貸與對象:Belite Bio Holdings Corp.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仟元):15,128 貸出資金之公司:Belite Bio Holdings Corp.貸與對象:RBP4 Pty Ltd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仟元):14,473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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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 | 優你康光 興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0/04/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1)財務主管、發言人:不適用(2)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1)財務主管、發言人:游玫誼、副理、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副理(2)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吳佩芬、副理、聯華電子(股)公司/會計處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0/04/28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9/08/31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異動及 110/04/08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2)新任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業經本公司110年4月28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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