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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 美磊科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8/30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通知 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 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 司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 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等,經董事長核定, 並提報董事會報備。惟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 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 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一。 1.原公司員工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績效表現。 2.新進員工則由總經理評估其發展潛力。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4,000個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 股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 數為4,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1.本公司 於上市櫃前所發行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為以不低於申報日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2.本公司於上市櫃後所發行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為以發行當日 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格低於面額時 ,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 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起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第一次到期日 屆滿二年 50% 第二次到期日 屆滿三年 75% 第三次到期日 屆滿四年 100% 2.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六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 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3.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 式之處份,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 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註銷。 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 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 生效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 離職當日即失效。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 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 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 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失效。 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 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 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2)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 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 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 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 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 權利,但若遇有第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 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 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 應比照離職人員處理。但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職務者得由總經 理提報,經董事長同意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 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7.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 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失效,或得由總經 理提報,經董事長同意於本條第二項認股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 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 為放棄認股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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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幸亞電子 未 | 依會計師審計96年上半年度調整子公司逾期帳款之資金貸與事項 |
1.事實發生日:96/08/30 2.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幸亞(蘇州)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 按權益法評價之100%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5167 (4)原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462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686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7148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3月份應付母公司帳款截至6月底止尚未支付部分 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3444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5004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截至96年7月4日子公司已還款 (2)日期: 截至96年7月4日子公司已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0.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 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14.00 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 (1)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7148 (2)背書保證餘額(仟元):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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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耀登科技 | 董事會決議事項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8/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增資及現金增資金額參仟萬元整。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960705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 通股3,000,000 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8月27日之金管證一字第0960045935號函核准在案。 2.決議訂於96年9月23日為現增除權基準日,依法自96年9月19日 至9月23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96年9月27日至96年10月12日止為原股 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 4.特定人繳款期間:自96年10月15日至96年10月16日止。 5.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至十五, 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 認購之,每仟股得認購90.9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購 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6.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增 資後股數為參仟貳佰柒拾萬股。 7.有關增資各項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 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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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尚茂電子材料 | 更正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8/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NT$18,782,400(每股配發0.28元) 3.除權(息)交易日:96/09/20 4.最後過戶日:96/09/21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9/26~96/09/30 6.除權(息)基準日:96/09/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第四屆第二次董事會決議更改除息基準日為96年9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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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億泰利多媒體 未 | 公告本公司96年除息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8/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配發現金股利 NT8,209,555元 3.除權(息)交易日:96/09/21 4.最後過戶日:96/09/26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9/27~96/10/01 6.除權(息)基準日:96/10/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現金股利發放日:96年10月25日起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委由太 平洋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為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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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兆利科技工業 | 公告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 |
1.事實發生日:96/08/29 2.公司名稱:兆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9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 調整認股價格。 6.因應措施: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本公司9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七條規定,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 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 股份、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股票分割及辦理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認股價格調整 公式調整之。遇有發放現金股利,認股價格亦需等值調整。 (2)本次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配股基準日訂於96年8月1日 ,故自96年8月1日起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由新台幣30元調整為 新台幣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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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遠翔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九十六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案 |
1.事實發生日:96/08/30 2.公司名稱:遠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九十六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六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盧啟昌、余鴻賓二位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報告。 營業收入淨額 253,357仟元 營業毛利 88,224仟元 營業淨利 34,833仟元 稅前淨利 26,261仟元 每股稅後盈餘 1.37元 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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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勝開科技 | 更正96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公告之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
更正96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公告之股東權益變動 表及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1.事實發生日:96/08/30 2.公司名稱:勝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無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無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輸入「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股東 權益變動表」時,將96年半年報「股東權益變動表」之96年期初 金融商品未實現利益(損失)金額誤植-723(損失),其正確數字應為+723。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96年上半年度財報「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96年期初金融商品未實現利益(損失)金額 數字+723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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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遠翔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九十六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案 |
1.事實發生日:96/08/30 2.公司名稱:遠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九十六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六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盧啟昌、余鴻賓二位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報告。 營業收入淨額 253,357仟元 營業毛利 88,224仟元 營業淨利 34,833仟元 稅前淨利 26,261仟元 每股稅後盈餘 1.37元 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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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兆利科技工業 | 公告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 |
1.事實發生日:96/08/29 2.公司名稱:兆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9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 調整認股價格。 6.因應措施: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本公司9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七條規定,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 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 股份、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股票分割及辦理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認股價格調整 公式調整之。遇有發放現金股利,認股價格亦需等值調整。 (2)本次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配股基準日訂於96年8月1日 ,故自96年8月1日起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由新台幣30元調整為 新台幣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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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逸昌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配情形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8/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票股利以盈餘轉增資撥充資本每股分配新台幣0.02元 (每仟股配發2股),現金股利每股發放0.08元(每仟股配發80元整)。 二、經本公司96年8月30日董事會決議,訂於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一 日(星期五)為除權息基準日,自九十六年九月十七日至九月二十一 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 十六年九月十四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 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過戶手續俾免影響權利。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 話:02-23826789。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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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勝開科技 | 更正96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公告之損益表及合併損益 |
1.事實發生日:96/08/30 2.公司名稱:勝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無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無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輸入「損益表」及「合併損益表」時, 將96年半年報「損益表」之普通股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數字 分別誤植7.90及7.90,其正確數字分別應為0.79及0.79。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96年半年報「損益表」、「合併損益表 」之普通股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數字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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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陽程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96/08/30 2.公司名稱:陽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 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 (3)聯絡電話:02-236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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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陽程科技 | 澄清96年8月30日財訊快報7版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 2.報導日期:96/08/30 3.報導內容:因該公司各季營收表現平穩,下半年訂單情況略較上半 年增加,按上半年營運情形來推估,今年陽程全年每股獲利約在八 元左右.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該媒體對本公司營收及獲利之預估,係屬該媒體自行推估 ,非本公司所提供,特此澄清. (2)本公司之營收與相關財務數據之公告申報,均依相關法令辦理 ,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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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金協昌科技 未 | 董事會決議九十六年盈餘轉增資(無實體)股票除權配股基準日及現金 |
董事會決議九十六年盈餘轉增資(無實體)股票除權配股基準日及現 金股利發放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8/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股票股利$6,615,000元及現金股利$6,600,000元正 3.除權(息)交易日:96/09/14 4.最後過戶日:96/09/17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9/18~96/09/22 6.除權(息)基準日:96/09/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增資配股及現金股利配發基本條件如下: 員工紅利新台幣15,000元及股東紅利 6,600,000元,合計轉增資 6,615,000元,每股面額壹拾元整,共計發行新股661,500股,股 東紅利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 仟股無償配發20股,如有不足配發一股之畸零股者,由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改發現金(元以下不計)。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另經股東常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6,6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0.2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 本次無實體股票及現金股利發放日為9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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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 德邑醫學 | 本公司與三重市馬克牙醫診所簽訂合作契約 |
1.事實發生日:96/08/29 2.契約相對人:馬克牙醫診所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08/01~97/07/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提供專業之管理暨諮詢服務予該診 所,進而使病患獲得最佳醫療照顧,並提升該診所之服務水準 及醫療品質。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服務據點。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服務據點。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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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 雍聯 | 公告本公司因股東聲請重整事件,法院為緊急保全處分之裁定 |
1.收到裁定書之日期:96/08/29 2.裁定書之主文全文:1 自本裁定黏貼本院牌示處之日起九十日內, 雍聯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不得行使對於雍聯股份有限公司之債 權(包含提示票據或其他行使債權行為),雍聯股份有限公司對其所 負債務,亦不得履行。但為維持營運所必要之履約行為及支付繼續 營業所必要之經常性費用,及雍聯股份有限公司應給付之勞工工資 (包括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保險費),勞工得繼續對雍 聯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債權,雍聯股份有限公司亦得繼續對勞工、全 民健康保險局、勞工保險局履行債務,暨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 員工之退休金、資遣費者,不在此限。2 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九十 日內,對於雍聯股份有限公司之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程序,應 予停止。3 自本裁定黏貼本院牌示處之日起九十日內,雍聯股份 有限公司記名式股票,禁止轉讓。4 聲請人應將本裁定刊登於國 內新聞紙全國版三日。 3.裁定書之理由摘要:本公司繼續6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 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依公司法第2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公司重整,甫由新竹地方法院審理中。聲 請人並依公司法第287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聲請緊急保全處分 ,經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如主文。 4.當事人、法院名稱及相關文書之案號:雍聯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地 方法院 96年聲更字第2號 5.裁定日期:96/08/27 6.擬處理方式:依裁定主文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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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 鈦昇科技 | 撤銷召開9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1.事實發生日:96/08/29 2.公司名稱:鈦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增資計畫額度尚在公司章程所規範之資本 總額以內,所以撤銷於96/10/12召開之股東臨時會 6.因應措施:撤銷召開9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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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 力積電子 | 澄清96年8月28日之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6/08/28 2.公司名稱:力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六年上半年度損益表,關於每股盈餘之相 關資訊如下:普通股每股盈餘:稅前為每股5.74元,稅後為每股4.05 元。 稀釋每股盈餘:稅前為每股5.69元,稅後為每股4.02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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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 助群營造 未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 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6/08/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乾宏;財務部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淑華;財務部財務科助理科長 5.異動原因:基於內部控制之考量,原任會計主管兼財務主管免兼財 務主管一職 6.生效日期:96/08/29 7.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17-5888~13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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