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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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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6 | 德邑醫學 | 本公司與台中市台新牙醫診所簽訂合作契約 |
1.事實發生日:96/09/26 2.契約相對人:台新牙醫診所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10/01~99/09/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提供專業之管理暨諮詢服務予該診所,進 而使病患獲得最佳醫療照顧,並提升該診所之服務水準及醫療品質。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服務據點。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服務據點。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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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6 | 德邑醫學 | 本公司與南投縣國姓鄉日安牙醫診所簽訂合作契約 |
1.事實發生日:96/09/26 2.契約相對人:日安牙醫診所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10/01~99/09/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提供專業之管理暨諮詢服務予該診所, 進而使病患獲得最佳醫療照顧,並提升該診所之服務水準及醫療 品質。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服務據點。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收及服務據點。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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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6 | | 公告本公司召開上櫃前法人說明會但不召開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96/10/11 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晶華酒店3樓宴會廳(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41號) 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說明公司簡介、概況、營運成果及未來 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96年10月11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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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6 | 全智科技 |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
1.發生變動日期:96/09/2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菱生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葉可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菱生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葉樹泉 4.異動原因:改派法人代表 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6/05/15~99/05/14 7.新任生效日期:96/09/26 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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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6 | 國隆纖維 未 | 終止本公司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 |
1.事實發生日:96/09/26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依據證櫃審字第0960101412 號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96/09/29 4.其它應敘明事項:依據證券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第33條第1項第3款及第8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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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6 | 信昌化工 | 本公司終止興櫃買賣轉上市買賣案 |
1.事實發生日:96/09/26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將轉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96/10/02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臺灣證券交易所中華民國96年8月2日台證上字第0960104243號函及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8月8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42995 號函同意上市。 (2)本公司將於96年10月2日上市交易,同時自96年10月2日起終止 興櫃股票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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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4 | 太陽光電能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96/09/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榮華 財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溫進松 會計部經理 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6.生效日期:96/09/24 7.新任者聯絡電話:(03)5980288分機16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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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4 | 太陽光電能源科技 未 | 本公司公告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間接投資大陸案 |
1.發生日期:96/09/24 2.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及投資內容:新台幣2億元內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採間接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轉投資大陸地區公司。 3.其他鞥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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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1 | 眾福科技 | 本公司九十六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6/09/21 2.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6年度現金增資原訂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96年 9月20日截止,對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142條、第266條第3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3 條第3項辦理,自96年9月21日起至96年10月22日止為催繳期間,尚 未繳納股款之原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至全省各銀行匯款(匯款帳號 大眾銀行台北分行108100695131,收款人戶名請填寫眾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匯款人請務必填寫股東本人名字,並留存聯絡電話,便 於確認認股資料),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募足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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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1 | 聚積科技 |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事項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9/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2,641,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41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180元。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396,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24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對外 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配合本公司營運發展之資金需求及96年申請上櫃辦理公開承銷 ,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四條之規定,本次申請股票上櫃掛牌買賣, 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64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皆為 記名式普通股。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與推薦證券商綜合考量興櫃交易價格 、市場本益比等因素後,每股暫定新台幣180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 資金新台幣475,380,000元。 (3)本次現金增資案,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5%, 計396,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如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分則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餘85%計2,245,000股,依本公司九十 六年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將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 證券承銷商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 畫及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客 觀環境改變而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6)本次現金增資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訂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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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0 | 鎧鉅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訂定案。 |
1.事實發生日:96/09/20 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6/10/17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6年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6年9月17日 經管證一字第096005173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2)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擬訂於96年10月17日,停止過戶期間為 96年10月13日至96年10月17日。 (3)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96年10月18日至96年10月19日。 (4)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購股數,授權由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特定人認購期間為96年10月22日。 (5)現金增資基準日擬訂於9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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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0 | 宏芯科技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間接投資宏國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資案 |
1.事實發生日:2007/09/1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300仟元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宏國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3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產品研發、諮詢服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新台幣 910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新台幣-2,381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00仟元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100仟元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38%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0.55%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0.66%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00仟元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 資本額之比率:1.38%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 產之比率:0.55%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 權益之比率:0.66%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3年度:無 94年度:無 95年度:-NTD 2,381仟元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 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 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 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28.經紀人: 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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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0 | 大眾電信 | 公告本公司股票終止興櫃巿場買賣日期。 |
1.事實發生日:96/09/19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依證櫃審字第 0960101413、0960101416 及0960027118號函,核准本公司股票終止興櫃巿場買賣 日期。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96/09/29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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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9 | 普格科技 | 公告本公司9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代收及存儲行 |
1.事實發生日:96/09/18 2.公司名稱:普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9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代收及存儲行。 6.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96年09月18日 (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建北分行(員工); 華南商業銀行世貿分行(公開申購人) (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敦南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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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9 | 紅電醫學科技 | 更正公告本公司大陸投資相關訊息 |
1.事實發生日:2007/09/1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經由第三地區事業間接投資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現金增資:美金1,100,000元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九江青雷醫學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港幣5,000,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現金增資:美金1,100,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電子醫用體溫量測器械及附屬產品的研發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港幣5,000,000元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2,410,000元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 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0.97%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 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1.94%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 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7.11%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943,459.98元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 本額之比率:33.03%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 之比率:17.69%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 權益之比率:21.86%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3年:新台幣517千元 94年:新台幣9,433千元 95年:(新台幣2,936千元)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九江青雷醫學科技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 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 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 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 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28.經紀人: 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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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9 | 協泰國際 未 | 本公司依法公告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情形 |
1.契約種類: 遠期契約 2.事實發生日:96/9/19 3.契約金額: 美金100萬元 美金100萬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不適用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應收帳款美金外幣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USD$2,000,00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0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 0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不適用 12.契約期間: 96/09/19~96/10/18 96/09/19~96/10/25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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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9 | 鎧鉅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進行收購股份(賣方已繳納證交稅並完成股票交付)事宜 |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96/9/19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 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 股份之交易對象):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等8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 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 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 7.併購目的: 取得營運所需資產,以提昇企業機能,擴大經營規模,降低營運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經由整合雙方資源,妥善規劃利用,以提昇企業經營效益,並擴大營運 規模.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此次收購後經整合完備,待效益顯現後,應可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 產生正面之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由賣方繳納證交稅完稅後,本公司預定於9月底交付30%價款,使其成 為百分之百子公司後,再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之規定進行簡易合併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 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 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 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交付或付款條件): 併購股份為普通股260,000股,每股面額100元, 每股單位價格:653.8462元,交易總金額:170,000仟元 (1)96/09/14 交付70%價金-119,000仟元 (2)96年9月底交付30%價金- 51,000仟元 併購股份限制條款: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每股收購價格已洽請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書在案,並於董事會決 議授權董事長林芳賢代表本公司為合約書之簽訂事宜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 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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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9 | 晶彩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六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9/19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6/11/08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泰和路176號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10/10~96/11/08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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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9 | 正勛實業 未 | 公告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1.事實發生日:2007/09/1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1,050仟元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05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電子零組件產銷業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050仟元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6,000仟元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2.99%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7.55%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8.38%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050仟元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 資本額之比率:9.27%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 產之比率:3.07%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 權益之比率:4.97%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不適用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不適用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 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 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 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28.經紀人: 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擴張大陸地區業務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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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9 | 新世紀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8/17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仍為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 得認股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年資 等,經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後同意認定之。 (三)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 作規則或公司規定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 以收回並註銷。 (四)單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總 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 年度結束日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的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貳仟伍佰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壹仟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 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貳佰伍拾萬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 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當時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 務報表每股淨值為原則;公司上市櫃後以發行日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每股淨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 為認股價格。惟興櫃股票公司已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申請上市上櫃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承銷價格孰高者。 (二)權利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四年。本員工認股權 憑證有效存續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憑證 不得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期間屆滿時,仍未向本 公司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 張其表彰之認股權或其他利益。 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期 間行使其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 100% 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長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且尚未全部行使其 持有之認股權前因下列理由離職者,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 上開原因發生時,該認股權人持有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屆行使期且 尚未全部行使其持有之認股權者,該認股權人應自離職日起三十日 內一次行使該部分之認股權。若適逢法定停止過戶期間,其行使期 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 使認股權者,視同放棄。未屆行使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該認股 權人離職當日起失其效力。 2.退休: 該認股權人退休時,認股權人得就其持有但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 權憑證,於自認股權人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一次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 在此限。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 3.一般死亡(因職業災害以外原因死亡): 該認股權人死亡時,其持有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屆行使期者,由 其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十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未屆行使期之員工認股權 憑證,於該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即喪失一切認股權。 4.職業災害: (1)因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於本公司任職者,自認股權人離職之 日起三十日內,得一次行使已被授予但尚未行使之全部認股權, 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於該認股權人死亡前已被授予但尚未 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該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十日內 ,其繼承人得一次行使該認股權人尚未行使之認股權,不受本條 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 5.因可歸責於認股權人之終止勞動契約: 無論認股權人持有之認股權是否已屆得行使之日期,自本公司終止 與該原工之勞動契約之日起,所有其持有未行使之認股權全部失 其效力。 6.資遣或因其他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終止勞動契約者: 認股權人遭本公司資遣或因其他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遭終止勞 動契約時,其持有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屆行使期者,應自該認股權 人之被資遣或終止勞動契約生效日起三十天內一次行使認股權。若 適逢法定停止過戶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 日數順延之,其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認股 權人遭資遣時,其持有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未屆行使期者,自資遣生 效日起立即失效,但經董事長另行核定其認股權及行使時限,並事 後報請董事會追認者,不在此限。 7.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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