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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2 | 泓辰材料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0/12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並 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 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 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 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績效。由董事長核定並提報董事會同意之 。每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得認購股數為1股本公司普通股 。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 為2,000,000 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 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 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發行日已為上市或 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 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 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 者不在此限。 時程(自發行日當日起算仍在職者) 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兩年 50%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 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回收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於本員工認股 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及解聘)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 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 3.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得行 使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剩餘全部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 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於死亡時,繼承人得行使已授予之認 股權憑證之剩餘全部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 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 期間為限。 4.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 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時恢 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其權益,惟本條 第二項所規定之認股權行使時程之計算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 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其他終止僱傭關係上述原因外,其他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 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三項所規定之權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 行使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欲於上述情事及其所定期限內行使認股權 ,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 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 為限。 (五)權利喪失: 1.認股權人倘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故 意或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就其 全部或部份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或)已具行使權而尚未執 行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2.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於本條第四項所定期限內行使認股權 者,視為放棄認股權,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對於 經放棄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六)本憑證及權益,不得轉讓、設定質權等擔保性權利、贈予他人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書面聲明拋棄及由其繼承人 繼承者不在此限。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 |
| 2009/10/12 | 富海工業 未 | 依98.07.10日證櫃審字第0980100739號函辦理 | 1.事實發生日:98/10/12 2.公司名稱:富海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98.07.10日證櫃審字第0980100739號函辦理。 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98/10 98/11 98/12 -------------- -------- --------- ----------- 期初金額 94,351 78,672 82,341 現金流入-營運 115,798 115,009 110,762 現金流出-營運(含購料還款)129,477 110,840 111,361 現金流出_融資 2,000 500 2,500 期末現金 78,672 82,341 79,242 還款資金來源:銷貨收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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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健策精密工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0/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367,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63,67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80元,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依當 時市場情況及承銷方式洽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37,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5,73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於97年 12月25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並 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全數提撥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不足部分, 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 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 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資金運用計畫項 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 日及股款繳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 相關事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 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予以修正變更時,暨本案其他未盡 事宜之處,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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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達鴻先進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0/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股 。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1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 375,000股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8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3.046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 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增觸控面板產能。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預定為98年11月23日。依公司法第165 條規定,9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為停止過戶日。惟如無法順利 依期取得證期局之相關核准,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擬改訂為 證期局增資核准日起第23日,基準日前五日為停止過戶日,並授 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增資額度、增資計 劃之進度、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暨其他一切有關事項之議 定,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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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鉅航科技 |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98/09/24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高添福;鉅航科技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坤煌;正崴公司董事長特助 5.異動原因:請辭改任 6.新任生效日期:98/09/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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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西勝國際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8/10/12 2.公司名稱:西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現金增資相關 事宜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 30,392,110元,發行普通股3,039,21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 經行政院金融管理監督委員會98年10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5259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本公司98年9月23日董事會決議,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 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唯實際發行價 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訂定之。 (2)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A.員工認股繳款日期:98年10月22日 B.詢價圈購繳款日期:98年10月23日 C.公開申購繳款日期:98年10月21日 D.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98年10月26日 E.詢價圈購期間:98年10月15日至98年10月20日 F.公開申購期間:98年10月16日至98年10月20日 G.增資基準日:9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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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西勝國際 | 公告本公司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 | 1.事實發生日:98/10/1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第一商業銀行丹鳳分行、第一商業銀行華江 分行、華南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10/1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代收及存儲本公司98年度現金增資股款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第一商業銀行丹鳳分行(員工認購) 華南商業銀行世貿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 二、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華江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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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光宸科技 未 | 本公司控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光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8/10/12 2.公司名稱:控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8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為光宸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於98年7月13日經台北市政府產業商字第 0988632031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控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變更為光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 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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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谷崧精密 | 公告本公司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 | 1.事實發生日:98/10/12 2.公司名稱:谷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 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訂約日期:98/10/12 委託代收價款行庫:華南商業銀行中壢分行(員工) 委託專戶存儲行庫:華南商業銀行壢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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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達鴻先進科技 | 有關98年10月12日經濟日報C4版報載說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98/10/12 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高鐵成交量興櫃第一 面板族群上周熱度十 足 統寶達虹量能逾萬張”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媒體報導”觸控面板廠商達虹 ,搭配微軟新作業系統Windows7即將上市,達虹的中大尺寸投射 式電容多點觸控面板,9月起正式出貨,市場預期,該公司第三季 有機會轉虧為盈”。本公司並未編製98年財務預測之公告資訊,上 述報導為媒體預估推測,本公司每月營收情形,悉依本公司實際 公告為準(詳細營收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營收公告)。 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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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幸亞電子 未 | 公告董事長代表人辭世 | 1.發生變動日期:98/10/12 2.法人名稱:百民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百逸先生;本公司創辦人,第1屆至第13屆 董事長及第14、15屆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待法人董事指派,相關董事長一職由總經 理郭幸世先生暫代至法人董事長指派新任代表人行使董事長職權 為止。 5.異動原因:舊任代表人郭百逸先生辭世。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6/29~99/06/28 7.新任生效日期:NA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生效日期尚待法人董事指派新任代表後到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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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 幸亞電子 未 | 公告董事長代表人辭世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 1.事實發生日:98/10/12 2.公司名稱:幸亞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百民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郭百逸先 生辭世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相關董事長一職由總經理郭幸世先生暫代至百民投資 有限公司指派新任代表人行使董事長職權為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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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1 | 盛弘醫藥 | 盛弘醫藥 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及興櫃日期公告 | 主旨: 本公司97年度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及興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150,000股,呈奉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8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4558號函 申報核准在案,並報奉經濟部中部辦公室98年9月15日經授中字第 098330577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發行 有關事項公告於後: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整,均為普通股。2.本次增資發行 股票:普通股2,1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21,500,000元整。3.增資後股份總數:普通股27,150,000股,每股面額 10元,計新台幣271,500,000元整。4.增資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 行普通股股份相同。5.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077000)。三.前項增資股票自98年10月16日發放,並於同日開 始興櫃買賣。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增資股票於發放當日直 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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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1 | 驊陞科技 興 | 驊陞科技九十八年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 | 主旨: 驊陞科技九十八年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 准公告 公告內容 ㄧ、本公司辦理九十八年盈餘分配員工紅利新台幣1,029,076元, 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7,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八年八月十二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40193號函核准公開發行,並奉經濟部九十八年十月七日經 授商字第098012299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增資發 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於三十日內辦理,採無實 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並於交付前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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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1 | 大揚有線電視 公 | 大揚有線合併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銷除股份及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大揚有線合併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銷除股份及增資發行新股 公告
主旨: 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銷除股份及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與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以本公司為存續 公司,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業經本公司九十八 年六月十七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吸收合併淇立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且經九十八年七月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0984104787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八年七月 三十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7925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 九十八年十月六日經授中字第098331802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新股發行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大揚有線 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務 。二、廣告之企劃、設計、製作及代理業務。(許可業務除外)三、 電視轉頻器、解碼器及電視器材之買賣業務。四、前項產品之進 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五、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六、G902011 第二 類電信事業。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 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 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 本公司所在地:嘉義縣朴子市中興路92號。(五)董事及監察人 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章程訂立日期: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最近修訂 日期:九十八年六月十七日。(七)1.董事會決議合併淇立爾投 資股份有限公司,淇立爾投資(股)公司原持有本公司發行股份 25,000,000股,因合併而銷除,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1: 0.85 發行新股34,000,000股,每股10元,計340,000,000元予淇立爾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堉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合併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為準。2.合併後資本總額及實 收資本均為340,000,000元,分為34,000,000股,每股10元。3.本次 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 (八)增資計畫:不適用。(九)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信託部。(十)換發時程:合併暨合併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 基準日:九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最後過戶日:九十八年八月 二十六日,開始換發日:九十八年十一月六日。(十一)股票過 戶機構:大揚有線電視(股)公司。(嘉義縣朴子市中興路92號 、電話:05-3796699。)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四、除另函 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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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1 | 啟耀光電 未 | 啟耀光電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 主旨: 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8,735,879股(含員工紅利 發行新股1,326,27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奉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5871號函核准在 案,並奉經濟部98年9月22日經授商字第09801218060號函核准變 更登記。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 原有股份總數:記名式普通股134,7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新台幣1,347,200,00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股票:記 名式普通股8,735,87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87,358,790元整。(三)增資後發行之股票:記名式普通股 143,455,87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434,558,790元 整。(四)新股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 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商業銀行信託部。(六)股 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大 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三、本 次增資發行新股訂於98年10月21日(星期四)開始發放,請各股東填 具本公司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領取事宜。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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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1 | 日立化成能源科技 未 | 台灣神戶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主旨: 台灣神戶電池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九十八年九月九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一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業 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六日金管證發字 第0980052142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 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1. 公司名稱:台灣 神戶電池股份有限公司。2. 所營事業如下:A.CC01090電池製造業 B.F113110電池批發業C.F113010機械批發業D.F113020電器批發業 E.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 限制之業務。3. 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 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 ,得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89,570,000元,分為 58,957,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4.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同區 南京西路36號5樓之1。5. 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 、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6. 訂立章程年、月 、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七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最近一次修正 於九十七年二月十五日。7.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 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為普通股 一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 一五○、○○○、○○○元。(2)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 。(3)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總數15﹪計2,250,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12,750,000股由原股東依持股比例優 先認購,每仟股得認購216.26股。原股東或員工有認購不足壹股 之畸零股可由原股東或員工自行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 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4)公開承銷比例、 承銷及配售方式:不適用,依募發處理準則第18條規定,其持股 1,000股以上之計名股東人數已達300人。(5) 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 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8. 增資後發行股份總 數及其金額:記名式普通股七三、九五七、○○○股,每股新台 幣壹拾元,計新台幣七三九、五七○、○○○元。9. 增資計劃: 本次現金增資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10.委託代收 價款行庫:臺灣土地銀行台南分行及全省各分行。11.股票簽證機 構:臺灣土地銀行信託部。12. 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將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 股東領取。三、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 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及公 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為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 定自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起至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為停止股 票過戶期間,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為增資基準日,以上日程如因 客觀事實之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凡持 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洽詢辦理過戶手續。五、繳納股款期間自 九十八年十一月五日起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止。原股東及員工 持股務代理公司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 款手續,逾期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六、本公 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 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查詢。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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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0 | 欣嘉石油氣 公 | 欣嘉石油九十七年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通知 | 主旨: 本公司九十七年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通知 公告內容 本公司九十七年盈餘增資股票,業經銀行簽證完成,股票領取相 關說明如下:1.增資股票發放日期:98年10月25日2.發放時間:星 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6:003.發放地點:本公司(嘉義 市和平路45號)財務組4.連絡電話:05-2284208轉2515.股東本人辦 理新股票領取作業請攜帶身份證正本、原留印鑑及股票領取單為 荷。6.委託他人代辦需填寫委託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受託人請攜 帶身份證正本、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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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0 | 鉅航科技 | 鉅航科技補充公告9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 |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9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8/11/1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8/10/1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8/11/12 公告內容: 公告事項:更正私募發行次數一、本公司9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擬 訂於98年11月12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召開。二、地點:桃園市春日 路1492號6樓。三、停止過戶期間:98年10月14日至98年11月12日 。四、召集事由:(一) 討論事項:1. 擬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擬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二) 選舉事項:1.董事、監察 人補選案。(三) 討論事項:2.董事競業禁止之解除案五、本公司以 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說明如下:(一)為充實營運資金及 改善財務結構,擬依據證券交法(以下簡稱證交法)第43 條之6 及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案。(二)私募資金來源、特定人選擇方式:依據證交法第 43 條之6 規定之對象募集。(三)私募股數:24,000,000股,於股東 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發行。(四)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五) 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六)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 原因、合理性:本公司近年來係採舉債方式支應營業規模擴增所 需之資金,使得之利息費用居高不下,且此舉易損及公司獲利並 成為公司營運之負擔。且過於仰賴金融機構籌措資金,除容易遭 受融資額度限制之影響,過高之負債比率損及公司之財務結構穩 定度,故為降低財務及營運風險,本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償還銀 行借款,藉以穩定財務結構,實具其必要性。惟近期國內外股市 受到全球經濟衰退之衝擊,本公司之股價在興櫃期間亦落入票面 以下,本公司為順利取得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提高投資人認購意 願,折價發行新股實屬必要。而發行價格係參酌98年上半年度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其應屬合理。(七)價 格訂定之依據、合理性及影響: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 證券應注意事項,本次私募發行新股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作為本公司參考價格。98年6月30日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本公司每股淨值新台幣9.23元 ,發行價格定為新台幣8元。本公司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價 格訂定依據應屬合理,尚不影響股東權益。惟實際發行價格提請 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資金募集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八)本次 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 應依據證交法第43 條之8 規定辦理。(九)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1、 不採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考量實際籌資巿 場狀況掌握不易為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避免影響公司正 常營運,故擬以透過私募方式籌募款項。2、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 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之資金主要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改 善財務結構,預計可減少利息支出,對公司的獲利及市場競爭力 之提升有所助益。3、上述重要內容及其他一切與本次發行相關事 項之實際議定,包括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作必要之 修正,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六、其他應敘明事 項:(一)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 於開會15日前分別寄送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 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 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 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春日路1492號),並副知證基會。(三)依 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98年10月14日起至98年11月12日止 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 務請於98年10月13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 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 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準(郵寄地 址: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四)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 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 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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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0 | 西柏科技 | 證期局於98/10/09同意西柏科技上櫃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函報同意西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541)申請已公 開發行股票計普通股26,615,5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266,155,000元,俟其依規定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 完畢後,得列為上櫃股票案。
<摘錄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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