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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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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錢櫃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預定100年4月30日起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之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0/04/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配合業務上之需要,原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謹訂於100年4月30日終止與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業務事宜;本 公司股務代理業務事宜自100年4月30日起改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承辦。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電話及傅真: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02)2746-3797,傳真(02)2746-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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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聯享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變更一百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變更一百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00/04/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03/1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前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一百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 股辦法,及其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修改一百年度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部份內容,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追認變更通過,修改後一百年度員工認股權憑 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全文如下: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 及股東之利益,擬依據公司法第167條之2、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3及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特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以玆公司與員工遵循。
二、發行日期 於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及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 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 定之(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96.12.26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 定)。 (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 事會決議通過後認定之。 (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 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的百分之一。
四、發行總數 本次發行總額為1,5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 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500,000股。
五、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 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 股淨值,若發行日本公司已上市(櫃)時,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 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二)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三)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本認股 權憑證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 (累計):
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 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四)存續期間: 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存續期間為三年,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翌日起算,屆滿後,未行使 的認股權(不論到期日次別)即喪失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五)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則採以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 已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得自離職生效日起三十天內一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 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 認股權利,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惟前述三十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 後存續期間。 2.退休: 依規定辦理退休之員工,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退休生效日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認 股權人須於六個月內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前述六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 最後存續期間。 3.因公傷殘/因公身故: 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且須於到期後六個月內,由其 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惟前述六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 存續期間。 4.一般身故: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繼承人不得據以對 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 5.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 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天內一次 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 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不得逾認股 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 應本公司之要求?IMG SRC="/WF_SQL_XSR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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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前源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之相關資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工業東二路1號 (科技生活館205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相關規定,於本公司(地址:300新竹市科學工業 園區工業東四路1號,)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受理期間為自100 年4月8日至100年4月18日止,請於民國100年4月18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屆時若有股東提案將另行召開董事會,審查提案股東資格 及提案內容。 (2)、其有關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及本其他補充事項相關內容,將於股東常會 開會四十日前,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並提報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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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穩懋半導體 | 公告本公司取得德盛安聯台灣貨幣市場基金累計達新台幣三億元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德盛安聯台灣貨幣市場基金 2.事實發生日:99/8/20~100/4/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25,100,671.13單位每單位價格: 12.0015 ~ 12.0282 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301,50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德盛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一次付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基金經理公司公告之每單位淨值計算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核決權限辦理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8,313,795.91單位金額:新台幣99,998,337元持股比例: 1.35% 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23.64% 占股東權益比例:39.66%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91,826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短期投資 15.每股淨值(A):12.03元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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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儀大 | 本公司監察人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0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涵雯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4~101/06/23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三分之一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監察人莊涵雯小姐於100年4月8日提出辭任申請,其任期自100年6月26日止. 本公司100/04/08董事會通過於100/06/27召開股東常會進行補選監察人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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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儀大 | 儀大股份有限公司一0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0/04/08 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100年4月8日董事會決議將於100年6月27日召開一00年股東常會,有關 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如下: 一、股東會開會時間:100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本公司四樓教育訓練中心 三、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三)受理期間:100年4月20日起至100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29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 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儀大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會計處,電話: 06-2616999#521) (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172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四、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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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儀大 | 召開一00年股東常會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本公司四樓教育訓練中心 4.召集事由:不適用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開會時間:一00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 二、股東會開會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本公司四樓教育訓練中心 三、股東會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九十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九十九年度轉投資各子公司及重大投資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選舉事項: 1.補選監察人一席案。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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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力群電子 公 | 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公告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0/04/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峻德、課長、力群電子稽核室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00/04/08 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者將於近日內選定後,經董事會決議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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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天瑞企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蘆竹鄉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議案報告 (3)99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99年度赴大陸地區投資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99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案 四 討論事項 擬解除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盈餘分配相關內容擬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40日前, 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之。 2.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自100年4月26日起至100年5月5日止。 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場所:桃園縣蘆竹鄉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 3.本次股東常會有選舉事項,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十三條之一規定委託書統計驗 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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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天瑞企業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進田/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軟性排線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董事過半數通過,解除其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林進田/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林進田/天瑞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總經理暨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深圳市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軟性排線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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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精拓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NT$8,982,270(每股新台幣0.2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2)現金股利NT$35,929,084(每股新台幣0.8元) (3)擬配發員工股票紅利NTD9,223,594元。 (4)擬配發董監酬勞NTD1,844,72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分配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分配之。 (2)嗣後如因主管機關之命令而有必要調整時,依該命令內容逕行變更或嗣後因辦理現金 增資、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 及轉換辦法轉換,造成流通在外股份數量發生變動,以致影響股東配股、配息比率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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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三益制動科技 未 | 更正本公司99年8月至100年2月每月背書保證申報事項內容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0/04/08 2.公司名稱:三益制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原99年8月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應為 -16,050仟元,誤植為0.99年8月至100年2月每月背書保證至本月份 累計餘額(仟元)及對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餘額(仟元)為116,300仟 元,誤植為132,350仟元.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向櫃買中心申請重新輸入修正後之 99年8月至100年2月申報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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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燦星國際旅行社 | 更正本公司100年3月之營收公告資料 |
1.事實發生日:100/04/08 2.公司名稱:燦星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0年3月之累計營收公告資料 (1)本公司100年1-3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原為14,568仟元,更正為20,837仟元.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將更正後資料重新上傳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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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尚芳國際興業 未 | 本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193,101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1,931,0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千股無償配發42.9999920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合併成一整股,於開始停止過戶五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逾期未辦理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發現 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俟本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 會另訂配股除權基準日,增資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時,以其修正核准者為準。 本公司後續因現金增資、庫藏股轉讓或買回、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辦法轉換 成普通股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 權董事會辦理配股率變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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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尚芳國際興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1號(本公司1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本公司99年度營運報告。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對大陸地區進行間接投資情形報告。 (4)對子公司廣州尚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報告。 承認事項:(1)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事項一:(1)修訂公司章程案。 (2)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討論事項二:(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及一九二條之ㄧ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及 提名獨立董事說明:(1)受理期間:自民國100年4月8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18日下午五時 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2)受理處所:尚芳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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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尚芳國際興業 未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14元,計新台幣3,884,516 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監事酬勞:依據99年度稅後純益扣除本期所提列之10%法定公積 及金融商品評價損失特別盈餘公積後,提撥2%計新台幣75,765元。 (2)員工紅利:依據99年度稅後純益扣除本期所提列之10%法定公積及金融商品評價損失 特別盈餘公積後,提撥9%計新台幣340,943元,以現金發放。 (3)股東股利之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授權由董事會另訂之。 (4)嗣後如因本公司現金增資、庫藏股轉讓或買回、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辦法轉換成 普通股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上開股東之每股配息率須予修正時,擬提請 100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5)配發現金股利不足壹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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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事欣科技 | 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調整更換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04/0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戴信維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儀雯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范有偉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戴信維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調整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0/03/10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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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事欣科技 | 公告本公司研發主管變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0/04/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文嘉先生 本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大槻真先生 本公司研發主管 日本東京理科大學工學部經營工學科 1.Product Development Manager of IBM JAPAN 2.Director of Business System and Integration of SOLECTRON JAPAN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0/04/08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52553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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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事欣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9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9,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 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另訂除權配股基準日。 2.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 要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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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 飛虹高科 公 |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 |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0/03/01 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 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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