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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新頻道有線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3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民國一○○年六月廿三日(星期四)下午二時三十分。 二、開會地點: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二段768號二樓會議室。 三、會議事項: 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議事內容擬訂如下: 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核。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敬請 鑒核。 3.本公司所為背書保證之總額已達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報告案,敬請 鑒核。 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 規定,擬於一○○年六月廿三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二段768號二樓會議室召開一○○年股東 常會;四月廿二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四月廿五日至六月廿三日止。 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04-712-6767分機280 2。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召集,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六、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擬於民國一○○年四月廿一日起至一○○年四月三十日止受理股 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敬請於一○○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單送達或郵寄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 理處所:新頻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二段768號。 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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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豐盟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3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民國一○○年六月廿三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神岡區東洲路33號二樓會議室。 三、會議事項: 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議事內容擬訂如下: 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核。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敬請 鑒核。 3.本公司所為背書保證之總額已達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報告案,敬請 鑒核。 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呈請 公決。 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 規定,擬於一○○年六月廿三日上午十時整,假台中市神岡區東洲路33號二樓會議室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四月 廿二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四月廿五日至六月廿三日止。 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04-2520-5401分機12 8。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召集,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六、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擬於民國一○○年四月廿一日起至一○○年四月三十日止受理股 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敬請於一○○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單送達或郵寄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 理處所:豐盟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中市神岡區東洲路33號。 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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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新台北有線電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4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民國一○○年六月廿四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9樓會議室。 三、會議事項: 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議事內容擬訂如下: 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核。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敬請 鑒核。 3.本公司所為背書保證之總額已達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報告案,敬請 鑒核。 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 2.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 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 規定,擬於一○○年六月廿四日上午十時整,假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9樓會議室召開一○○年股東常會; 四月廿五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四月廿六日至六月廿四日止。 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02-5582-5180分機10 7。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召集,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六、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擬於民國一○○年四月廿一日起至一○○年四月三十日止受理股 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敬請於一○○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單送達或郵寄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 理處所:新台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8樓。 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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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金頻道有線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4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民國一○○年六月廿四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9樓會議室。 三、會議事項: 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議事內容擬訂如下: 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核。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敬請 鑒核。 3.本公司所為背書保證之總額已達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報告案,敬請 鑒核。 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 2.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 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 規定,擬於一○○年六月廿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9樓會議室召開一○○年股東常 會;四月廿五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四月廿六日至六月廿四日止。 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02-5582-5180分機10 7。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召集,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六、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擬於民國一○○年四月廿一日起至一○○年四月三十日止受理股 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敬請於一○○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單送達或郵寄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 理處所:金頻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8樓。 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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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三信商銀 公 | 本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二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二次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0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09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民國100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正。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一段101號4樓。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百年度第1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 (一)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新臺幣(下同)27,740,114元。2.分派股東現金股利62,706,767元,每股0.15元,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3.分派董監事酬勞1,941,808元。4.分派員工紅利6,472,693元。5.未分配盈餘2,380,458 元。 (二)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分配之。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11日至100年6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100年4月9日及10日適逢假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郵寄 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 七、本公司本次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個別徵求人資格:應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八十萬股 或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二以上者),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 市府路59號2樓管理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九、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 提出股東會議案,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00.4.6至100.4.15止受理股東提出申請,受 理提案地點為台中市中區市府路59號(本公司管理部,電話:04-22245161分機501,梁襄理)。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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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新禾航電 未 | 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1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百年三月廿四日及四月廿日 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一百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二、開會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本公司會議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補、增選本公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2.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四)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過戶日期自一百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一百年六月二十一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百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 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 七三號信箱)。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 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 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管理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八、本次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係爰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若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 之行為,擬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 九、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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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知光能源科技 | 知光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修正) |
公告序號:1 主旨:知光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修正)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100年6月28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0年4月30日至100年6月28日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桃園縣龍潭鄉武漢村九座寮65-11號 (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餐廳) 四、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 2.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4.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5.本次股東會選任董事及監察人席次確認案。 (三)、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四)、討論事項(二):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五、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電話:(02)2746-3797 (三)辦理過戶方式: 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30日起至100年6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現場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2 9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 郵寄者以100年4月29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四)其他:無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 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46-3797。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 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 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 話:(02)2746-3797)。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 *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知 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縣龍潭鄉武漢村九座寮65-11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 會。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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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仁宗蕾絲 未 | 更正仁宗蕾絲股份有限公司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序號1部分內容 |
公告序號:2 主旨:更正仁宗蕾絲股份有限公司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序號1部分內容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2 公告內容: 公告序號1公告事項,八其他公告事項(二)股東欲依公司法規定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20 日起至100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 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9日17:00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其第3段,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9日17:00前,應更正為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29日17:00前.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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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仁宗蕾絲 未 | 仁宗蕾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仁宗蕾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2 公告內容: 仁宗蕾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4月20日仁宗(100)財字第420號 主 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 依 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本公司100年四月二十日第二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下午一時三十分。 二、 開會地點:桃園縣八德市長興路563號本公司八德廠。 三、 會議主要內容: (一) 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 承認暨討論事項: (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 (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經董事會擬定如下:擬自九十九年可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23,522,400元配發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6元,俟100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派之。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四月二十四日起至100年六月二十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100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 段二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過戶以寄達為準,( 郵寄地址: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 六、 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提供股東戶號、戶名,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3892999)洽詢。 七、 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書面資料應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 司 (地址:桃園縣八德市長興路563號),並通知證基會。 八、其他公告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欲依公司法規定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20日起至100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股 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9日17:00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三)受理提案處所:仁宗蕾絲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縣八德市長興路563號,電話:03-3659000 分機24)。 (四)本公司受理提案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董事會得不列入為股東常會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一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 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九、 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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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華立捷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3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5/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30 公告內容: 一、公告事項: (一)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以及本公司100年4月2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0年5月2日至100年6月30日。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光復南路2號(本公司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九十九年度累積虧損達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2.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暨決算表冊案。 (2)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3.討論事項(一):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4.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討論事項(二):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6.臨時動議 二、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5月1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02)2702-3999 (三)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00年5月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 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00年4月29 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00 年5月1日郵戳日期為憑。 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 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 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另行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 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未滿一仟 股之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洽詢,或請攜帶身分證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 (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 :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光復南路2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 計驗證機構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 ,請於100年4月22日起至100年5月3日下午五時止,向本公司辦理書面提案手續。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禧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光復南路2號。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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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富陽光電 | 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 公告內容: 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0/04/20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一、股東常會日期:100年6月28日(星期二) 上午十點整。 二、股東常會地點:台北市民權西路53號B1(巴赫廳)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年四月三十日至六月二十八日 止停止股票過戶。因辦理過戶最後日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 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 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郵戳 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開會通知 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 發(電話:02-23892999)。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 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 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大華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 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民權西路53號16樓),並副知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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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士誼科技 未 | 召開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9 公告內容: 士誼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主旨:召開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 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一七二條,及本公司100年04月19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一、召開日期:民國100年06月29日(星期三)上午九時。 二、開會地點:桃園縣中壢市中壢工業區東園二路5號(本公司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書。 2、99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二)承認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99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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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宏塑工業 公 | 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2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0 下午二時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2 上午九時 3.股東會召開地點:宏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 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 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三)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04月24日至100年06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 過戶登記之股東,請於100年04月22日下午4時整前(原最後過戶日4月24日因適逢假日,故提前於4月22日),親臨或 郵寄(郵寄以100年4月22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博愛路十七 號三樓)辦理過戶手續。 6.開會通知書於股東會召開三十日前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給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永豐 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 7.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 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 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辦開會事宜,電話:(02)2381-628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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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瑋鋒科技 公 | 瑋鋒科技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更正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瑋鋒科技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更正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3 公告內容: 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主 旨:瑋鋒科技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更正公告) 依 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100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100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假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0號。 二、會議主要內容: 1、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赴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5)、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報告。 2、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1)、討論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討論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三、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臺幣29,190,000元,每股配發0.7元現金股利,俟本 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 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四、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新臺幣12,510,000元,計發行新股1,251,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本次增資案 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資本公積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五日內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尚有剩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其所剩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基準日分配 之。 五、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應說明事項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規定,截止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提案規定: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100年4月22日起至100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5 月2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份證字號、電話、回覆地址,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 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4)受理提案處所: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20-13號7樓)電話: (02)2226-3226。聯絡人:鍾佩珊。 (5)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 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股東所提議案超過一項者。5.股東 所提議案內容,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以上者。 (7)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 通知。 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4月25日至100年6月23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因最後過日100年4月24日 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 貴股東提前於100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 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100年4月24日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 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238新 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0號) ,並副知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9樓)。 八、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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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朝陽人壽 未 | 朝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
公告序號:2 主旨:朝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3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100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3號13樓會議廳
三、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 (一)股東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相關說明及標點符 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三)受理期間︰自100年4月23日起至同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4日下午5時前送達受理 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5月4日前寄達本公司,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朝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3 號12樓股務科)。 (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1%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提案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 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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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朝陽人壽 未 | 朝陽人壽公告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朝陽人壽公告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3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100/06/23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3號13樓會議廳
三、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 3.本公司九十九年以私募方式辦理完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執行情形案。
(二)承認事項: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三)討論事項: 1.九十九年度收回之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改列科目案。 2.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本公司「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處理程序」及「取得與處 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四)選舉事項:無。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 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年4月23日起至99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 受理提案處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3號12樓(朝陽人壽股務科)。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開 會通知者,請向本公司總務股務洽詢補發(電話︰04-36119889);惟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 第3項規定,其開會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 之。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 日前,檢附相關資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3號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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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中聯油脂 公 | 中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中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3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06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本公司二樓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九十九年監察人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 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2.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盈餘分配案之主要內容: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除依公司章程提列法定公積外,擬提撥新台幣伍 仟肆佰萬元,每股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0.9元。 2.前項現金股利分派,俟提請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 日、發放日。 (五)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25日至100年6月23日止停 止過戶登記。 (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0年4月21日至100年4月30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 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明聯絡電話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 提案之地點: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 一之八號。 (七)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 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 (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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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陽信證券 公 | 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4 公告內容: 陽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4月12日 (100)董字第001號 主旨: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一七O條、第一七一條及第一七二條等相關規定及本 公司100年3月28日董事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民國100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石牌路一段八八號二樓 三、議事內容: (一)報告事項 1.報告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 3.本公司至九十九年12月底已提列違約損失準備淨額,擬於本(100)年度沖銷待彌補虧損案。 (三)臨時動議: 四、股東提案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二)提案方式: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 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三)受理處所: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一段88號2樓,電話:(02)2828-8585轉559 (四)受理期間:自民國100年4月15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28日(下午四時)止,股東書面提案最遲應於截止時間前送 達前開處所。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提案列於開 會通知。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26日起至同年6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總管理處,地址 :台北市石牌路一段88號2樓,電話:02-28288585*559辦理過戶手續。 六、開會通知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總管理處查 詢。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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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台灣工銀證券 | 台灣工銀證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台灣工銀證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9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100年4月15日第16屆第26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召開日期:中華民國一OO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二、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99號7樓會議室 三、停止過戶期間:一OO年五月一日至同年六月二十九日 四、股東提案期間:一OO年四月二十二日至同年五月三日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 3.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報告 4.本公司持有之「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經管台新銀行第四次債?資產特殊目的信託受益證券」(ABCP)商品案報 告 5.本公司於九十八年所處分之「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經管臺灣工業銀行九十四年度第一次債券債權證券化受益證券」 (94工銀債)後續事項相關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決算表冊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 (三)討論事項 1.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2.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四)臨時動議 六、本公司擬自九十九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93,288,54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增加資本19,328,854股,每股 面額十元。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將於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約42.86股。 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 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一OO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民國一OO年五月三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一OO年五月三日下午五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 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台灣工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99號7樓) 八、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一OO年五月一日起至一OO年六月二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尚未辦妥過戶手續者,請於一OO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至(郵寄者以一OO年四月二十 九日之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 2)2311-1838)辦理過戶手續。 九、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11-1838)。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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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 旭晶能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與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採購合約案採購合約案。 |
1.事實發生日:100/04/2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福聚太陽能(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04/20~102/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為因應生產需求,與福聚太陽能(股)公司簽訂 採購太陽能等級多晶矽原料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確保長期料源,順利擴充產能。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配合市場成長及公司產能規劃,確保未來矽原料取得 無虞。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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