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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 彬台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終止興櫃交易並轉至上櫃交易 |
1.事實發生日:100/10/13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上櫃交易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0/10/20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以下同)100年9月5日 證櫃審字第1000024130號函(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1日金管證發 字第1000041215號函)核准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5815號函申報生效。 (2)本公司股票將於100年10月20日上櫃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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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 彬台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訂定及現金增 |
1.事實發生日:100/10/13 2.公司名稱: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訂定及現金增資 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1)為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6,820,000元,發行 普通股3,682,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458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承銷價格經彙總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 共同議定後,訂定承銷價格為每股25.50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93,891,000 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發行價格:本公司100/09/21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法調整訂定實際上櫃承銷價 格,實際承銷價格經彙總詢價圈購之結果,本日董事長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決定現金 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訂定承銷價格為每股25.5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0年10月6日~100年10月12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0年10月7日~100年10月12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100年10月14日~100年10月17日下午三時三十分止。 (4)公開申購扣款日:100年10月13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100年10月17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0年10月18日中午12時止。 (7)現金增資基準日:10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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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 基亞生物科技 | 基亞大陸子公司取得新一代血液核酸試劑藥證 |
基亞大陸子公司取得新一代血液核酸試劑藥證 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0/10/12 2.公司名稱:上海浩源生技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70.5%。 5.發生緣由: 基亞大陸子公司上海浩源生技,正式取得最新一代B型肝炎、C型肝炎及愛滋病 毒三合一核酸檢測試劑新藥證書(國藥證字S20110011)。上海浩源生技本次獲得中國 FDA審查通過的核酸檢驗試劑,為全球最先進的多色螢光病毒偵測產品,目前全球僅 羅氏藥廠擁有同類產品,但羅氏該項產品在中國處於臨床階段,尚未取得藥證。上海 浩源生技已獲多家客戶採購案或標案,包括遼寧、河北、唐山、襄陽四家血站及中國 衛生部北京醫院與中國醫學科學院輸血研究所。上海浩源領先國際大廠取得三合一試 劑證書後,將擁有顯著的競爭優勢,於市場上爭取更多的客戶採購。
血液核酸試劑主要是用來進行血液篩檢,可以在血液感染早期即偵測到病毒的 DNA或RNA,大幅降低空窗期引起的血液感染風險。中國大陸為提高用血安全,已逐 步於大型血站使用核酸檢驗試劑進行血液篩檢,繼2010年開展15家試點血站後,預計 2011年底將擴增至50家血站,並正式將血液核酸篩檢列入國家十二五計畫中,全國近 400家血站將逐步開展篩檢工作。
為發展大陸血液核酸檢測業務,除上海浩源持續開發試劑並通過查驗登記外,基 亞公司亦同步開發配套之全自動化檢驗設備(ChiTaS BSS1200),單套設備即可完成血 液檢體取樣、核酸提取及PCR反應分裝,並內建條碼追蹤及結果分析軟體,為現有國 際同類型機器中,單日檢測數量最大者。該設備在民國100年8月獲得中國FDA核發證 書,已於大陸血站及國家級臨床檢驗中心使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海浩源生技公司成立於1997年,核心業務為研發、生產和銷售核酸檢驗試劑及相 關產品。上海浩源的主要產品包括用於測試B型、C型肝炎及愛滋病毒的即時螢光聚 合脢連鎖反應(PCR-螢光法)試劑,以及量化微流體晶片試劑。目前基亞公司透過 境外控股公司對上海浩源生技的持股比例為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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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 安心食品服務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12)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安心食品服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12)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安心食品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0年10月12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12)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安心食品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安心食品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時資本額二億二千萬元,董事長為黃茂雄,推薦證券商為群益金鼎證券、元大證券及台灣工銀證券。
安心食品服務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之營業收入為3,399,663仟元,稅前純益為217,162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7.86元。100年上半年度之營業收入為1,897,342仟元,稅前純益為131,622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4.51元。 <摘錄櫃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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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 天宇工業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13)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天宇工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13)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0年10月12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13)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時資本額三億六千五百六十六萬一千七百二十元,董事長為吳祖榆,推薦證券商係華南永昌綜合證券、福邦證券及中國信託綜合證券。
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之營業收入為2,150,679仟元,稅前純益為97,678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3.21元。100年上半年度之營業收入為1,189,324仟元,稅前純益為23,779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0.49元。 <摘錄櫃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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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展頌 公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新台幣22萬元 |
1.事實發生日 :100/10/13 2.發生緣由:100/07/14環境保護局派員至雨水放流口稽查,有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 經採樣未符流放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罰鍰新台幣22萬元 3.處理過程:於裁處繳款期限繳納罰鍰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2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內部檢討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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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福聚太陽能 | 本公司民國100年第1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民國100年第1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民國100年3月17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3月 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186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100年06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782號函核准延長發行新股 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0年09月23日止、100年9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5442號函核准變更發行股數及溢價發行 價格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0年10月7日經授商字第100012295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60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 幣6,070,000,00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46,153,84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61,538,460 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653,153,84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6,531,538,460元。(四)本次 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 81-1911。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0年11月1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 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 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填妥「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 ,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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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湧德電子 |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4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00 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0,000,000元,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60元溢價發行。均為記名式 普通股,本次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397號函核准發行;並奉 經濟部商業司於100年10月12日經授商字第100012333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57,397,069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573,970,690元。
(二)本次增資新股:盈現金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40,000,000元。
(三)增資後股份及金額:普通股61,397,069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613,970,690元整。
(四)增資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前項增資股票自100年10月26日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上櫃買賣。
四、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五、本次增資股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採劃撥配股之方式處理,將於100年10月26日(星期三)劃撥各股東指 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請各股東於該日持集保存摺至開戶券商登摺確認即可。
六、除發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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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長裕欣業 未 | 本公司一OO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一OO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9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4,567,210元(每股0.19584元)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826,8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1日金管證 發字第1000037435號函核准在案。 二、100年8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度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分派事項如下:(一)除權(息)基準日:100年9月2 0日(二)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9月15日(三)股票停止過戶日:100年9月16日~100年9月20日(四)股票股利及現金股 利發放日:100年10月28日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郵資或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9月16日~100年9月20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 者,務請於100年9月1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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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台灣電力 公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募集與交付100年度第4期有擔保普通(無 |
公告序號:1 主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募集與交付100年度第4期有擔保普通(無實體)公司債 公告內容: 依據: 一、本公司第617次董事會會議及第80次常務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8472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票面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120億元整,分為甲類及乙類2種。甲類7年期有擔保 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45億元整,乙類10年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75億元整。面額均為新臺 幣100萬元。 三、公司債之利率及付息方式: 1.甲類:年利率1.51%,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2.乙類:年利率1.65%,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各券以每百萬元為單位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甲類7年期及乙類10年期均為到期一次還本。 五、償還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公司債各期應償付之本金及應付之利息將由各年度營運資金或金融機構借款 支應,並由本公司按年列入年度預算按期償付。 六、公司債募得債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配合政府經建計畫,吸收民間資金擴充電力設備。 七、前已募集未償還公司債金額:截至100年9月20日止公司債未償還之數額為新臺幣3,777億500萬元整。 八、公司債發行之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金額:99年12月底股份總額為400億股,每股10元,已發行330億股,計新臺 幣3,300億元,股款金額已收足並奉准登記。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100年6月底):新臺幣3,744億3,020萬3,855元整。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機構名稱及地址: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20號)。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無。 十四、擔保種類:銀行保證。 十五、保證機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按各 類券發行總額6/12、5/12及1/12比例保證。 十六、簽證機構:無。 十七、募集及交付期間:甲類於100年10月21日、乙類於100年10月20日募集,款券並於發行日當日交付。 十八、發行日:甲類為100年10月21日、乙類為100年10月20日。 十九、本公司並無公司債或其他債務之違約及遲延支付本息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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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泰安產物保險 公 |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100年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 年7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3567號函申報生效及經濟部100年9月14日經 授商字第10001213250號函准予變更登記在案。
二、前項增資股票,自100年10月13日 (星期四) 開始發放。
三、茲將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本公司目前已發行普通股371,764,8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 新台幣3,717,648,660元。 (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17,703,088股 (盈餘轉增資17,703,088股) ,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177,030,880元。 (三)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託部。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財務資源部(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59號3 樓,電話23819678轉327)。
四、上項增資股票訂於100年10月13日起發放,領取方式有下列二種: (一)郵寄領取者:請將增資股票領據蓋妥原留印鑑後寄回,本公司將於發 放日起,以掛號函件寄上。惟如郵遞萬一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 依法定程序辦理掛失手續。 (二)親自領取者:發放日起請攜帶增資股票領據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上 班時間 (上午9點至下午5點) 至本公司三樓財務資源部董宛青小姐處 洽領。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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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輝城電子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臨時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臨時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100/11/3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11/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11/30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暨證交法等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0年10月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 開會時間:民國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三)下午二時 二、 開會地點: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貴街60巷5號3樓(輝城公司會議室) 三、 會議內容: (一)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3.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辦法修訂案。 (二)臨時動議 四、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登記,現場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 戶手續,若採郵寄過戶者以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之郵戳日期為憑。 五、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之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以公告方式辦 理,如欲出席股東臨時會,敬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前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 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 (二)、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檢附相關資料於股東臨會開會二十 三日前送達本公司(高雄縣大寮鄉民貴街60巷5號3樓),並副知證基會。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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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勵威電子 興 | 本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臨時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臨時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100/11/2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10/2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11/22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民國100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十時卅分。 二、開會地點:新竹市香山區浸水街16號。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討論與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二)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作業辦法」案。 5.增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辦法」案。 6.補選本公司二席獨立董事案。 7.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10月24日至100年11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100年10月22日及23日適逢 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 (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15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 六、本公司本次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 情事(個別徵求人資格:應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八十萬股或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二以上者), 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竹市香山區浸水街16號),並副知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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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正德海運 | 本公司董事會公告召開民國100年股東臨時會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公告召開民國100年股東臨時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100/11/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10/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11/23 公告內容: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民國100年股東臨時會事宜 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0年10月1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11/23 上午10點整 二.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31號21樓7室(本公司 會議室) 三.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2.討論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3.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選舉事項: 1.增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3)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四.受理獨立董事提名: (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獨 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受理期間:100年10月13日起至100年10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臨時會之書面獨立董事提名,凡有意提名 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獨立董事提名手續,書面獨立董事提名內容上請註明股東戶號、 戶名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或簽名(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提名函件」 字樣,以掛號方式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處所:正德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31號21樓5室,電話: (07)969-7988)。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10月25日至民國100年11月23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 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10月24 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 電話:(02)2586-585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臨時會之權利。 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高 雄市苓雅區海邊路31號21樓5室。) 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 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 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八.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擬請本次股東臨時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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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宇通光能 未 | 公告本公司自然人董事請辭董事職務一席 |
1.發生變動日期:100/10/1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江懷德 簡歷:宇通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辭任本公司董事職務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5/11~103/05/10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10/12接獲董事辭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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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復興航空運輸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於越南河內設立分支機構 |
1.事實發生日:100/10/12 2.公司名稱: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0/10/12第二十一屆第十一次董事會通過,將申請赴越南河內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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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復興航空運輸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之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0/10/12 2.公司名稱: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之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2,223,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222,230,00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5267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唯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 結果訂定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0年10月19日∼100年10月24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0年10月20日∼100年10月24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0年10月25日∼100年10月27日 (4)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10月27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0年10月25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年10月28日中午12:00前 (7)現金增資基準日:100年10月28日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如因應客觀環境之評估,需 予以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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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富元精密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財務主管任用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0/10/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金祥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忠森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原由高金祥處長暫時代理,本次任命新人選 7.生效日期:100/10/12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83-169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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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復興航空運輸 | 公告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日、私募價格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0/12 2.私募資金來源: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進行募集,對本公司未來 營運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或可協助本公司拓展業務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3.私募股數:51,3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897,75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17.5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交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除依 證交法43-8規定外,原則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依 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交易。除以上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定價日:100年10月12日 (2)價格訂定方式: 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依(一)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前30日之興櫃股票平均成交價為19.14元。 (二)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顯示之每股淨值 為12.01元。依上述計算後之較高之參考價格為19.14,參考價格之八成為15.31元, 故已高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新台幣17.5元為本次私募實際價格。 (3)繳款期間:100年10月21日起至100年10月25日止。 (4)增資基準日:暫定為100年10月25日,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必需要修正或其他 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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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 富元精密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會計主管任用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0/10/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金祥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金祥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原為暫時代理轉為正式任用 7.生效日期:100/10/12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83-169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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