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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0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高明亮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請辭監察人一職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0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4/26 ~ 103/04/25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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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0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三保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請辭董事一職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4/26 ~ 103/04/25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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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佐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 |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02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謝維正先生 本公司獨立董事 王錦木先生 本公司獨立董事 趙素堅先生 本公司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02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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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佐臻 興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異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0/12/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張傳旺 本公司原任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林文雄 本公司總經理特助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翁翠凰副總 研發主管: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 黃呈章 本公司新任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張傳旺 本公司董事長特助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謝淑蘭協理 三竹資訊財會經理 研發主管:王獻章副總 邑鴻光電研發副總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新任 6.異動原因:發言人、代理發言人:組織異動調整 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新任 研發主管:新任 7.生效日期:100/12/02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95-3660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主管、會計主管謝淑蘭協理經100/12/02董事會任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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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佐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總經理任命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0/12/0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傳旺 本公司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呈章 本公司總經理特別助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5.異動原因:因應組織調整,原任總經理張傳旺先生轉任董事長特別助理 6.新任生效日期:100/12/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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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展旺生命科技 | 公告本公司一○○年股東臨時會增選獨立董事三席(補充100年12月1 | 公告本公司一○○年股東臨時會增選獨立董事三席(補充100年12月1日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11/2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林寶新、獨立董事:周雙仁、獨立董事:顏志達 4.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三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6/24~102/06/23 7.新任生效日期:100/11/29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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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維鈦光電科 |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許可董事之競業情形(更正版) | 1.股東會決議日:100/11/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何義爐(達誼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11/28~103/11/2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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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F-宜佰康生物科技 | 澄清經濟日報12月2日C6版報導 | 1.事實發生日:100/12/02 2.發生緣由: (1)媒體所稱全球前十大製藥公司係指全球知名製藥公司大部分皆為本公司客戶, 且本公司目前總共擁有3,000多個抗體試劑係屬事實。 (2)本公司所開發之癌症檢測抗體大部分經證實其精確性係優於目前市場所用於 癌症檢測用之抗體,而媒體所稱癌症檢測之指標產品大多採用本公司所開發之 抗體。 (3)以本公司技術所開發之乳癌檢測抗體目前為市場應用之指標抗體,非媒體所稱 乳癌檢測產品皆為公司所生產供應。 (4)本公司係全球主要兔單抗供應商,而非媒體所稱全球最大兔子抗體試劑提供者 ,自公司成立至今,年營收及獲利複合成長率高達30到40%之間,而媒體所稱 今年每股稅後純益達4.5元係屬法人自行臆測。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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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必勝 未 | 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00/12/02 2.公司名稱:捷必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0/12/06~100/12/12 (2)承銷價:新台幣46元 (3)公開承銷數量:4,633仟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694仟股 (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1,924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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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F-康樂生技 | 澄清100/12/02工商時報相關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0/12/02 3.報導內容:1.法人估其全年營收將超過3.5億元歷史新高,EPS上看4.5元。 2.董事長指出明年中國及印尼等新開市場火力全開下,營業額成長率將以3成起跳。 3.未來幾年盈餘配發率應該有8成水準。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預估數字僅為媒體引述法人之推估, 非為本公司之新聞發佈,本公司亦未對外發佈任何有關營收、營業額成長率、 盈餘配發率之預估資訊,應以本公司公告為準,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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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偉僑 | 公告本公司變更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12/01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儀雯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戴信維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調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卓傳陣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莊淑媛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公司營運發展需求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本公司主動終止並不再繼續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0/12/0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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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建欣電科技 | 櫃買中心針對興櫃公司建欣科未依規定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處 | 櫃買中心針對興櫃公司建欣科未依規定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處以三萬元罰款 日期:民國100年12月01日 興櫃公司建欣科於本(100)年11月7日召開董事會,因考量全球景氣不佳及整體營運規劃,決議申請終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該公司雖業於11月1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惟未依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規定之時限辦理,致櫃買中心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 <摘錄櫃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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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F-宜佰康生物科技 | 澄清媒體報導 | 1.事實發生日:100/12/02 2.發生緣由:經濟日報C6版報導本公司EPS及掛牌日之預估,純屬媒體臆測,特此澄清。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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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2 | 達鴻先進科技 | 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事實發生日:100/12/02 2.公司名稱: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100年10月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名稱由 原「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於 100年11月2日收受經濟部100年10月31日經授商字第10001249530號核准函。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英文名稱及統一編號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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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1 | 必勝 未 | 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普通股劃撥暨上櫃日期相關事宜公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普通股劃撥暨上櫃日期相關事宜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54,500,000元,發行普通股5,450,000股,每股新台幣1 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30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0年12月6日以普通股上櫃買賣。 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辦理現金增資前已發行之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500,000,00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普通股:普通股5,4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54,500,000元。 (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普通股55,4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554,500,000元。 (四)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已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登錄。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1488 00)。 三、股票劃撥及上櫃:本次現金增資普通股,訂於100年12月6日(星期二)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台灣證券集 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請至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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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1 | 北儒精密 未 | 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公告(補更正全面換票基 | 公告序號:1 主旨: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公告(補更正全面換票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公司100年6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 二、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115,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 台幣1,150,000,000元整。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12月7日起至民國100年12月21日止。 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0年12月11日。 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12月22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 4.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2.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五)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之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民國100年12月22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集保存 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3.未過戶之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可於民國100年12月 22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集 保證券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並換票,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民國100年12月6日下午4時前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二十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 民國100年12月6日郵戳為憑。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二十 二號五樓,電話: (02)2563-5711 )。 三、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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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1 | 嘉實資訊 興 | 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智網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智網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合併基智網股份有限公司依換股比例換算增資發行普通股346,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 幣3,465,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255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新 北市政府100年11月21日北府經登字第1005072085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合併增資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2,591,46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計新台幣225,914,650元整。(二)本次合併增資發行股票:普通股346,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 3,465,000元整。(三)合併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託部。( 五)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三樓),電話(02)2381-6288。 三、上項合併增資股票訂於100年12月19日發放,請各股東持基智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與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 〈股票換發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後蒞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三樓),電話(02)2381- 6288洽領。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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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1 | 維鈦光電科 | 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修改代收股款機構)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修改代收股款機構) 公告內容: 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11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 增資新台幣37,000,000元,發行普通股3,7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 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799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 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維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項: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119010電 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8,000,000元 整。分為26,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登記資本額400,000,00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 光路358巷30弄12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監察人 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0年10月19日,最近一次修訂為 民國100年11月28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18.50元發行。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此次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0%,計370, 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3,33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24股,認 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員工放棄認購或原股東認購不足及其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數:本公司額定資本額268,000,00 0元,分為2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每股新台幣10元整;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5,000,000元 ,分為30,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發行新股之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 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2月9日至100年12月16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 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訊地址有遷 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 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台灣中小企銀信託部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四)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 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三、茲訂定民國100年12月5日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12月1 日起至100年12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1月30日(星期二)前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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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1 | 維鈦光電科 | 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100年11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7,000,000元,發行普通股3,700,000股,每 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7997號函核准 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維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項: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8,000,000元整。分為26,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整。(登記資本額400,000,00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0弄12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0年10月19日,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100年11月28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18.50元發行。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此次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0%,計370, 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3,33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24股,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員工放棄認購或原股東 認購不足及其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本公司額定資本額268,000,000元,分為2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每股新台 幣10元整;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5,000,000元,分為30,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發行新股之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2月9日至100年12月16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 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 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台灣中小企銀信託部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瑞光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十四)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 三、茲訂定民國100年12月5日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12月1日起至100年12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1月30日(星期二)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 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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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2/1 | 維鈦光電科 | 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修改代收股款機構)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修改代收股款機構) 公告內容: 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11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
增資新台幣37,000,000元,發行普通股3,7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
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799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
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維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項: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119010電 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8,000,000元
整。分為26,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登記資本額400,000,00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 光路358巷30弄12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監察人
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0年10月19日,最近一次修訂為
民國100年11月28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18.50元發行。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此次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0%,計370, 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3,33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24股,認 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員工放棄認購或原股東認購不足及其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數:本公司額定資本額268,000,00
0元,分為2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每股新台幣10元整;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5,000,000元
,分為30,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發行新股之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
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2月9日至100年12月16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 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訊地址有遷
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
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台灣中小企銀信託部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四)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
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三、茲訂定民國100年12月5日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12月1
日起至100年12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1月30日(星期二)前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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