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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9 | 威豪聯合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稽核主管異動案 | 1.事實發生日:102/07/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稽核主管異動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舊任者發言人姓名:張弘昌稽核副理 新任者發言人姓名:周菁菁 異動原因: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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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9 | 京鼎精密科技 | 公告本公司名稱「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京鼎精密科 | 公告本公司名稱「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京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2/07/29 2.公司名稱:京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公司名稱由「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京鼎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核准,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辦理揭露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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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9 | 威豪聯合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高雄分公司設立案 | 1.事實發生日:102/07/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因應營運規劃,擬設立高雄分公司以積極拓展飯店業務。 3.因應措施:將依實際營運需求及法令規範執行後續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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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9 | 威豪聯合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本支出預算案 | 1.事實發生日:102/07/27 2.發生緣由:飯店裝修工程 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2/07/27董事會決議通過102年資本支出預算 於新台幣1.5億元內,用於飯店裝修工程。 4.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資本支出預算之執行,將依實際工程需求及市場狀況等情形 彈性調整,實際支付金額依執行進度及付款條件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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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9 | 亞太電信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 | 1.事實發生日:102/07/29 2.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30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1,627,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216,270,00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 年06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30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 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3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 新台幣266,012,100元整。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07月29日至102年07月30日。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2年07月31日。 (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2年07月31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08月01日(中午十二時止)。 五、本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日:10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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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9 | 易飛網 | 公告本公司名稱「易飛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易飛網國際旅 | 公告本公司名稱「易飛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易飛網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2/07/29 2.公司名稱:易飛網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易飛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本公司102年5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業經台北市政府於102年6 月17日府產業商字第1028457612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易飛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更名為「易飛網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Ezfly International Travel Agent Co., Ltd.」。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2734」。 (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日期,待日期確定後,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 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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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9 | 宜鼎國際 | 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101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3,730,890元,每股10元,計發行新 股2,373,089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2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507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二、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三、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四、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五、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七、F401010國際貿易業。 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九、I501010產品設計業。 十、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十一、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9樓。 (四)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股份總數47,461,792股,每股金額10元。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94年2月16日訂立,102年6月21日第7次修訂。 (七)原定股份總數,或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 1.原定股份總數80,000,000股,已發行47,461,792股。 2.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80,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498,348,810元,股份總數49,834,881股,每股金額10元。 (八) 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發行新股總數2,373,089股,每股金額10元。 2.其他發行條件: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改發現金(至元為 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變更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 通知各股東。 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42,385,37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 四、本公司訂定102年8月18日為除權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14日至102年8月18日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必請於102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 以102年8月13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 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權利。 五、現金股利訂於102年9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 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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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9 | 晶宏半導體 | 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2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000,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7/27_102/12/3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_14.00 股價若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5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3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2/4/29_102/6/29買回13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為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 採行分批買回規則,致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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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永豐商銀 公 |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 | 公告序號:1 主旨: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新台幣5,754,138,150元,發行普通股575,413,815股、每股面額10元正,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2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39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事業:銀行業。 3.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5,386,202,2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3,862,022,120元。 4.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36號。 5.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10名,監察人3名,任期3年至105年5月31日。 6.公司章程修正日期:101年7月20日。 7.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條件: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754,138,15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新 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5,961,616,02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9,616,160,270元。 9.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102年7月31日。 10.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2年7月27日至102年7月31日。 11.增資用途:充實資本及強化財務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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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興采實業 |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1年度未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以下同)20,187,840元分派現 金股利;另提撥19,000,320元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共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900,03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7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413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CN01010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 C301010紡紗業。 C302010織布業。 C303010不織布業。 C305010印染整理業。 C306010成衣業。 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 CZ99020拉鍊及鈕扣製造業。 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 為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37,504,000元,分為23,750,4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二路10號1樓。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8年3月7日,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7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自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9,000,3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900,032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股東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及其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配發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餘畸零股依 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以現金分派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受之。 2、本次增資發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56,504,320元整,分為25,650,432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概要:提升本公司資本規模及強化財務結構。 (十)本次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暨上興櫃買賣,屆時除分函各股東外,並另行 公告。 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0,187,84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紀載股票持有股數計算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85 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 四、本公司102年7月26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8月19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15日起至102年8 月19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現場過戶股東務請於102年8月14日下午5時以前駕臨 或郵寄(以102年8月14日郵戳日期為憑)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 話:02- 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權利。 五、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102年9月2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 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其匯費或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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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友荃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98年第二次及第三次私募普通股股票補辦公開發行相關訊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98年第二次及第三次私募普通股股票補辦公開發行相關訊息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8年第二次及第三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9,000,000股及3,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120,000,000元整。 二、98年第二次及第三次私募普通股分別於98年10月16日及99年6月4日交付,均已屆滿三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2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841號函通知補辦公開發行申報生效。 三、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之總股數:共計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0,000,000元 整。 四、股票換發日期:民國102年 8 月14日起。 五、發行方式:以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 02)27186425。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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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永豐商銀 公 | 永豐銀行公告除權息基準日 | 公告序號:1 主旨:永豐銀行公告除權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永豐銀行謹定民國102年7月31日為分派股票股息紅利暨現金股息紅利之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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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三竹資訊 | 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 一、公告序號:1 二、主旨: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三、依據: 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190,245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增資新台幣51,902,450元。另配發現金股利新 台幣35,194,126元。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報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 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607號函核准在案及102年7月24日董事會決議 辦理。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2年08月13日至102年08月17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102第1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60,000,000股、金額: 600,0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25,951,225股、金額: 259,512,250元,每股面額: 1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25,951,225股、金額: 259,512,250元,每股面額: 1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七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 月十七日。 (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0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 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 c.原股東認購: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 *(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5,190,245.0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股 *員工紅利轉增資: 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00% *共計 5,190,245股,金額: 51,902,450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 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2.000000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200.00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0.00000000股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1.3561643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1.3561643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35,194,126元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 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3,014,367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股)計普通股 25,951,225股,特別股 0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認購。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2年06月17日股東會通過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311,414,700元, 31,141,470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 10元,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 0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2年08月17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102年08月09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08月12日 16時30分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3393-0898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8月12日前 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 2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8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 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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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興采實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1.發生變動日期:102/07/2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幹男先生: 淡江大學教授 陳省三先生: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服務與科技管理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林益倍先生: 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幹男先生: 淡江大學教授 陳省三先生: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服務與科技管理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林益倍先生: 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專任教授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1/04 _ 103/06/29 8.新任生效日期:102/07/26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本屆董事任期截止日。 (2)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召集人由陳幹男獨立董事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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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桑緹亞 未 | 公告本公司名稱「旭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桑緹亞股份有限 | 公告本公司名稱「旭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桑緹亞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2/07/26 2.公司名稱:桑緹亞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旭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2年5月10日中科商字第1020010978號函核准變更 登記在案,本公司原中文名稱「旭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 「桑緹亞股份有限公司」。原英文名稱為「SUNNER SOLAR CORP.」變更為 「XANTIA CORPORATION」。 (2)本公司股票簡稱「旭能光電」更名為「桑緹亞」,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 「4922」。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日期,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 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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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興采實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1年度盈餘轉增資案暨訂定增資基準日暨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1年度盈餘轉增資案暨訂定增資基準日暨配股基準日及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相關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配發: (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0,187,840元,每股配發0.85元(發放至元止)。 (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9,000,3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900,032股, 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 (3)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092,057元 。 4.除權(息)交易日:102/08/13 5.最後過戶日:102/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02/08/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07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413號函 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 相同。 (3)本次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 放暨上興櫃買賣,屆時除分函各股東外,並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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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六角國際事業 | 公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公司最近期 | 公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2/07/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Chatime Japan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70%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93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997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97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使Chatime Japan能順利於日本市場經營直營商店, Chatime Japan擬與Hitachi Capital Coporation 合 作,由Hitachi Capital Coporation 依本公司需求 負責完成商店之裝潢並含相關機台設備等相關設施 設置(已達可立即開業使用),後租給本公司。由於 Chatime Japan 目前資本額尚小,故擬由本公司與 Hitachi Capital Coporation 簽訂上限不超過 100,000,000日元之保證合約,保證本公司對於 Chatime Japan 與Hitachi Capital Coporation 所簽訂之租賃契約可依合約內容確實執行, Chatime Japan 若有違反租賃契約行為時,由本公司 為連帶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49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原租賃合約到期 (2)日期: 107年7月25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623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997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2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2.1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背書保證金額日幣1億元,日本孫公司資本額為日幣3,500萬, 日幣:新台幣匯率=1:0.2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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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宜鼎國際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26 2.發行期間:自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 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 五十之國內外子公司(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金管會96.12.26金管證一字第 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之全職員工為限。員工實際得認股數,將考量個別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訂後,提 報董事會通過。 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 且單一認股權人累計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 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 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本公司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 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 和計算認股價格;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 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除依規定暫停過戶期間 外,可按本條第三項規定之既得比例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4年,不得轉 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或自願放棄員工認股權憑證者 不在此限。存續期間期屆滿時,未行使之認股權利視同放棄。 (三)認股權行使比例時程 認股權發行期間 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100% (四)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0天內行使 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得自行使之日起,按無法 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前述30日不 得逾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 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主),一年內行使之。惟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 (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惟前 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 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 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惟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 存續日期。 (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 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天內行 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得自行使日起,按無法 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 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 往後遞延(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取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 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尚未能行使之認股權,即視為放棄 認股權利。 (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 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失效、認股權人自願放棄或依前項放棄 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履約方式係以發行新股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 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 |
| 2013/7/26 | 宜鼎國際 |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擬購置不動產案 | 1.事實發生日:102/07/26 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廠辦不敷使用,故擬購置不動產。 6.因應措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評估及進行議價或競拍合適廠辦標的,並將交易條件及 交易價格提報最近期董事會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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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26 | 宜鼎國際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配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23,730,890元,即每股股票股利新台幣0.5元。 (2)現金股利:新台幣142,385,376元,即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2/08/12 5.最後過戶日:102/08/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18 8.除權(息)基準日:102/08/1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7月08日金管證發字 第1020026507號函核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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