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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5 | 三福化工 |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股票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9月24 日臺證上一字第1021804655號函核准上市。 二、本公司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需要辦理之現金增資新台幣8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整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0947號函核准在案。 三、本公司已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02年11月27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 四、茲將上市買賣相關資料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三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代碼:4755 (三)上市股份: (1)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00,000,000元整。 (2)本次增資申請上市股款繳納憑證: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0,000,000元整。 (3)累計上市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8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80,000,000元整。 (4)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6)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買賣開始日期:102年11月27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2年11月27日(星期三)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 記後30日內換發。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六、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所取方式: 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 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 或查詢。。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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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5 | 韋僑科技 | 韋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102年度第四季行使轉 |
韋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102年度第四季行使轉換普通股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公告序號:1 主旨:韋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102年度第四季行使轉換普通股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4827號函暨本公司民國一百年度員 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31,0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10,500,000元整。 2. 本公司10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民國102年11月21日經員工繳納股款並已執行認股股數45,000股,並經洽詢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2年11月27日(星期三)起於興櫃買賣。 3. 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機構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3.機構電話:(02)25865859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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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5 | 健格科技 未 | 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102年9月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150,6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增資 新台幣11,506,990元,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0625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10 2年11 月13日經授商字第10289655700 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核准上興櫃事項公告於後: (一)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12,004,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20,040,000元。 (二)增資上興櫃新股:普通股1,150,699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1,506,990元。 (三)增資後股本:普通股13,154,699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31,546,99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新股簽證機構:本次以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台北市光復北路11 巷35號B1F TEL:(02)2768-6668 三、股票股利發放及上櫃日期: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2年11月27日起開始發放並上興櫃買賣,因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故凡已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該增資新股股票將於發放日即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無須另行辦理領取手續 。若 股東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者,請先於往來證券商處開立集保帳戶,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提 出領取申請,該增資新股股票始劃撥交付至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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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5 | F-六暉 | 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10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51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7 5,14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54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LU HAI HOLDING CORP. 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各式氣門嘴之製造及銷售。 (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整,分為120,000,000股;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601,000,000元整,分為60,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32 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British West Indies;台灣辦事處:彰化縣田中鎮田中工業區新 工五路64號。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3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98年10月19日,最近一次修章日期102年10月11日。 (七)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八)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76,140,000元整,分為67,61 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為7,514,000股,總額新台幣75,14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2.本次發行新股預計保留10%計752仟股予員工認購,故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計6,762仟股。 3.本次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 4.認購或配股比例:不適用。 5.員工若有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6.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7.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十)增資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 1.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分行 2.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林分行 (十二)委託存儲專戶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林分行 (十三)主辦承銷機構之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 102年12月12日至102年12月17日 (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 102年12月20日 (3)公開申購期間:102年12月13日至102年12月17日 (4)公開申購扣繳日期:102年12月19日 (5)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2月19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2月23日 (十五)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以無實體發行登錄及帳簿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 不得請求交付股票。 三、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 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請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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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4 | 泰碩電子 | 公告本公司於102年11月22日舉辦上市前法人說明會,提供法人說明 |
公告本公司於102年11月22日舉辦上市前法人說明會,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於本公司網站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2/11/2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11/2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艾美酒店3樓琥珀&珍珠廳(台北市松仁路38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由公司之經營團隊向各界先進說明公司產業概況、財務狀況、未來風險、上市審議委員會詢問重點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揭露事項等項目,期望藉此活動讓投資法人瞭解本公司之競爭利基及未來發展計畫。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taisol.com.tw/important/notice-5.html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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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泰碩電子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2/11/22 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7,75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4506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 票市場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2年12月02日至102年12月05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2年12月03日至102年12月05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102年12月07日至102年12月10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102年12月06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102年12月10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2年12月11日。 四、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10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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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強生化學 | 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案 |
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擬發行2,7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 5.發行總金額:27,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依市場情況及 承銷方式洽證券商協調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405,000股 供本公司員工認購並限制轉讓三個月,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2,29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本公司101年10月1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畫及其他相關事項, 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改變而需修正時,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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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劍麟 | 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案收足股款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2/11/22 2.公司名稱:劍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487,056,000元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並訂定102年11月22日為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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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桑緹亞 未 | 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2/11/22 2.公司名稱:桑緹亞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認股期限業於102/11/22屆滿,惟尚有部份股東 及員工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股款催繳 期間自民國102年11月25日起至102年12月25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及全省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 之股數,撥入其提供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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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桑緹亞 未 | 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 |
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2/11/22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 董事 源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28,171 100% 董事 安那柏格股份有限公司 10,510,948 100% 董事 浩瀚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2,929,141 100% 董事 謝明彧 28,171 100% 監察人 康盛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131,386 100% 監察人 鋼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4,091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部份,洽特定人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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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宜鼎國際 | 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02/11/22 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過額配售數量為普通股633,000股,每股價格新台幣62元。 (2)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9,246仟元。 (3)公開承銷數量為普通股4,224,000股(不包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4.99%。 (5)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2/11/27-1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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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宜鼎國際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2/11/22 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3)聯絡電話:02-238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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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台灣高鐵 | 臺灣新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給付甲種特別股股息訴訟案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臺灣新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訴訟案號:102年度重訴字第492號 2.事實發生日:102/11/2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臺灣新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本公司所發行甲種特別股之96年1月5日至 96年12月31日間之股息未付為由,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請求本公司給付新臺幣 14,835,616元,及自98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4.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02年11月22日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訂於102年12月17日 上午9時30分整進行言詞辯論。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倘法院判決本公司敗訴確定,其影響金額如原告前所請求數額。至於是否影響其他 特別股股東之請求,未來將視法院確定判決之理由內容再為研析。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依法院通知於102年12月17日到庭進行訴訟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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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美桀科技 | 代子公司TRENDY ISLAND INVESTMENT LIMITED公告 資金貸與金額達 |
代子公司TRENDY ISLAND INVESTMENT LIMITED公告 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02/11/2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重慶美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MAGIC TECHNOLOGY(SAMOA)CO.,LTD100%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512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286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該公司營運週轉需要。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586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5.5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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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美桀科技 | 代子公司TRENDY ISLAND INVESTMENT LIMITED公告 資金貸與金額達 |
代子公司TRENDY ISLAND INVESTMENT LIMITED公告 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02/11/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重慶美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MAGIC TECHNOLOGY(SAMOA)CO.,LTD100%投資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512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579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707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286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該公司營運週轉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86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556 5.計息方式: 年利率5%。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日還款。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三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286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5.5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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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宏泰人壽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處分台北市不動產。 |
1.事實發生日:102/11/21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2/11/21第五屆第28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台北市不動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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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日立化成能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變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02/11/22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朝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英彥 5.異動原因:董事會議通過改選,原董事長陳朝海先生辭任董事長職務 6.新任生效日期:102/11/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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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旭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期間屆滿執行情形 |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25,00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9/25~102/11/24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6.50元至12.50元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2/09/25~102/11/22(週六、日非交易日)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7,614,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65,586,215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8.61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9,614,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25%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 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本次買回庫藏股未能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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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慕德生物科技 | 代重要子公司慕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現金增資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0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2,000仟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00仟股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公司營運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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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 慕德生物科技 | 代重要子公司慕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發行102年 |
代重要子公司慕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發行102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21 2.發行期間:董事會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授權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 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天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二) 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綜合,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 認股價格:以新台幣10.2元為認股價格。 (二) 權利期間: 1.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若本公司每股淨值超過40元(含) 或登錄興櫃、上市櫃掛牌後之任一日收盤股價達40元(含)以上認股權比例25%,餘75% 可依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屆滿二年 40%,屆滿三年 60%, 屆滿四年 75%。 3. 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 失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酌予收回註銷一部份或全部。 (三) 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 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個月 內(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日即失效。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 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 日期較晚者為準)二年內行使之。 3.調職: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 ,其以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4.留職停薪:經本公司核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 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暫停其認股權行使權利, 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 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資遣: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資遣生效日當日起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6.死亡或因受職業災害殘疾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 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準)二年內行使之。(2)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 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二年內行使之。 7.其他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款規定執行時必須依相關法令進行調整時,授 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 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五) 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收回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 9.認股價格之調整: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 現金增資(含私募)、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或辦理現 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 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 額×新股發行股數)/(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或自本公司向櫃檯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交易所洽 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 過戶除權公告日至少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IMG SRC="/WF_SQL_XSR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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