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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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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2 | 敏成健康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3/02/12 2.重要決議事項: (1) 照案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2) 補選監察人案當選名單:楊俊仁。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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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2 | 美環能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等相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3/02/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年01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041,667股, 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2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028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現經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計2,204,167股由員工認購外, 其餘百分之九十,計19,837,5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 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65.089088股,認股率為26.5089088%。若原股東及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者,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2)發行價格:新台幣5.45元整。 (3)增資認股基準日:103年02月16日。 (4)停止過戶日:103年02月12日至103年02月16日。 (5)增資基準日:103年03月05日。 (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03年02月20日至103年02月21日。 特定人繳納期間:103年03月03日至103年03月05日。 (7)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台新銀行建北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8)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9)本次增資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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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福光企業 未 | 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 |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 公告內容:1.本公司於102年12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5,000,000元乙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4620號函申報生效. 2.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2,7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計新台幣127,0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之規定保留10%共1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1,350,000股 由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之比例認購. 4.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5.特此公告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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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大慶票券 公 | 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4/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2/2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4/24 公告內容: 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2月11日 慶票昌董字第103001 主旨:召開本公司103年度股東常會。 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103年1月17日第六屆董事會第11次會 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時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一時三十分。 二、地點:台灣省商業會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168號13樓)。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查核本公司102年度決算表冊。 3.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決算報告書表。 2.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103年2月24日起至103年4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2月21日下午五時前 駕臨(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 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查詢。 電話:(02)2181-1911。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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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映興電子 | 10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事宜 |
公告序號:1 主旨:10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事宜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6/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7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議案。 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三、受理期間:103年4月01日起至103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3 年4月10日止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住址:台中市南屯區台中工業區19路10號) 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六、股東所提議案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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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飛虹高科 公 | 本公司與漢磊之民事訴訟案件,判決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漢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重訴字第77、79號 2.事實發生日:103/02/1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原告漢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付二0八七片 代號EM985002號之晶圓及二十四片代號EM95139號之晶圓之同時,應給付原告漢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金肆拾參萬肆仟伍佰伍拾伍元,及自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飛虹負擔。 4.處理過程:已委請律師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業務並無影響。本案如敗訴 確定,本公司最大責任為美金肆拾參萬肆仟伍佰伍拾伍元,惟本公司已提列損失 準備,對本公司財務亦無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公司內部研議後續因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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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巧新科技工業 | 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雲林縣斗六市雲科路三段八十號本公司地下一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二年度決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2、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三、討論事項 1、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提請 核議。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案。本公司將於103年2月12日起至103年2月21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受理提案處所:巧新科技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雲林縣斗六市雲科路三段八十號)。 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三十八日依規 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財務部(雲林縣斗六市雲科路三段八十號)。 三、開會通知書暨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02-33930898)洽詢。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及公司法 第一八三條規定,對於持有未滿一仟股之股東,開會通知書及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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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旭晶能源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3年01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
公告本公司103年01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3/02/11 2.公司名稱: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之證櫃審字第1010018879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3年01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如下: 流動比率=29.20% 速動比率=16.56% 負債比率=71.27% 補充說明: (1)主係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重分類,流動負債增加所致 (2)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3)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款項/流動負債) (4)負債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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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新應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辭職乙事 |
1.事實發生日:103/02/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林注進董事,原任期為103/1/10_106/1/9, 基於個人因素,請辭董事職務. 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103年6月召開股東會時,補選董事. 4.其他應敘明事項: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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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銳捷科技 未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2/11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4.0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4,846,411 3. 董監酬勞(元):4,144,401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5,231,008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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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銳捷科技 未 | 本公司102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11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及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資本公積2,969,282股 盈餘轉增資11,877,129股,合計總股數14,846,411股 4.每股面額: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148,464,1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資本公積每仟股無償 配發100股,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4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請自行合併,逾期未辦理合併者,以現金分派, 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增資發行新股之各項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閱必 須變更時,擬請授權董事會依法全權處理之。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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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銳捷科技 未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3/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桃園市大誠路9號(經濟部工業局龜山工業區服務中心第一會議 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年度及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財務報表案。 (2)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3)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一○二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解除競業禁止案。 (3)修改公司章程案。 (4)修改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6)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四)選舉事項 (1)補選董事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1/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3/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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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3/02/11 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 (一)通過補選董事案。 (二)通過本公司一○○年度及一○一年度財務報表案。 (三)通過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四)通過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通過辦理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六)通過本公司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七)通過修訂「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八)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九)通過台灣擴廠計畫案。 (十)通過設備取得案。 (十一)通過修改章程案。 (十二)通過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議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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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得榮生物科技 | 公告本公司自然人董事辭職 |
1.發生變動日期:103/02/1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注進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辭任本公司董事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6/28_105/06/27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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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映興電子 | 更正公告董事會決議103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工業19路10號(本公司一樓之倫敦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2 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2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02年度對外背書保證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102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 2. 本公司102年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一 (待第二次董事會討論決議)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 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南屯區工業19路10號)。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概依此公告辦理,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 號四樓)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為103年4月01日起至103年4 月10日止,提案地點為本公司,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提案及提名手續。 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及提名後,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提 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五)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且不收取紀念品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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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遠東航空 未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01年度勞簡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01年度勞簡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 2.事實發生日:103/02/1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判決主文為本公司應給付陳雙富先生9,440元,及自101年6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並應給付315,935元,及自102年8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年息5%計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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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精材科技 | 澄清電子時報對本公司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電子時報第4版 2.報導日期:103/02/11 3.報導內容:關於8吋WLP良率攀昇,精材接手機台獨立生產之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所載係屬媒體之臆測,一切依公開資訊觀 . 測站之公告為主,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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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晶焱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3/02/11 2.公司名稱:晶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 (2)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3)聯絡電話:(02)27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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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1 | 英群企業 未 | 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確定證明書 |
1.事實發生日:103/02/1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103年2月11日收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整字第5號裁定確定證明書 內容為本院受理99年度整字第5號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件,於中華民國102年 12月27日所為關於「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關係人會議於102年6月27日審查之 重整計畫應予認可」之裁定,業於民國103年2月10日確定。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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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0 | 快特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3/05/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3/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5/23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170至172條規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 及本公司103年2月1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28號R1 (優勢領航企業總部頂樓會議廳) 三、會議召集事由: (壹)、報告事項: (一)、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三)、102年度大陸轉投資情形 (貳)、承認事項: (一)、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102年度虧損撥補案 (參)、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產品驗證部門分割案 (二)、修訂「公司章程」案 (三)、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肆)、臨時動議 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3年3月24日下午5時0分前親臨本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3月24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據台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 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345號2樓),並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 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 (02)21811911 )。 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3月17日起至民國103年3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3月27日17時前送達或寄達本公司,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及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345號2樓),聯絡電話:02-8792-6808。 八、除分函通知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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