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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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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立達國際電子 興 | 公告10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0%,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349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63.31% 流動比率=134.54% 速動比率=77.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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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北儒精密 未 | 公告本公司104年08月份營運情形 |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011168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一)104年08月底自結合併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如下 流動比率=65.88% 速動比率=25.80% 負債比率=65.70% (二)本公司未來三個月預計合併現金收支情形(單位:NT千元) 項目/月份 104年09月底 104年10月底 104年11月底 現金收入 46,467 60,225 37,427 現金支出 -47,009 -54,228 -38,571 收支淨額 -542 5,997 -1,144 (三)本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及使用情形(單位:NT千元) 項目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聯貸 790,444 790,444 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款項/流動負債) (3)負債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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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 通過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於額度內處分設備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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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富圓采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富圓采科技股 |
公告本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4年7月24日竹商字第1040021496號函 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原中文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為「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仍為「Tera Xt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2)本公司股票簡稱「鑫晶鑽」更名為「富圓采」,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969」。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日期,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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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桑緹亞 未 |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1594號函辦理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桑緹亞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104年8月28日證櫃審字第1040101594號函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申報自結合併財報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 速動比率。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報之比率 負債比率:76.58% 流動比率:46.39% 速動比率: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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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 興 | 本公司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截至104年8月31日止,本公司自行結算累計虧損為新台幣286,960仟元, 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爰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經104/09/30董事會 討論通過。 6.因應措施:依法將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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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優你康光學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簽訂產品回收賠償備忘錄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日本地區銷售客戶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9/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所生產銷售日本客戶38度彩片疑因製程改變, 使用了該產品之制造銷售批准書中未記載原材料,誤觸日本「藥機法」,導致銷 售日本地區客戶產品面臨依法進行回收事宜,基於維護日本地區客戶長期合作發 展關係與依循日本「藥機法」規範,董事會擬授權與日本地區客戶簽訂回收損失 補償”備忘錄”,以維護日本客戶權益。回收損失補償之履行方式,約定以自合約 日簽訂起六年期間內,日本地區客戶依約定採購數量向本公司訂購隱形眼鏡,本 公司按月無償提供依交易價格換算相當片數之隱形眼鏡鏡片補償該客戶回收損失。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上述回收損失補償金額備忘錄約定金 額對本公司財務損益影響所涉最大損失預估為94,337千元,實際金額將依後續實 際完成之回收數量與相關損失為準。 未來日本地區客戶與我方業務合作關係將不受影響,未來雙方也將致力銷售日本 地區產品證照規範遵行,以維護日本地區消費者權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維護日本地區客戶長期合作關係,依循日本藥機法規 範與維護日本地區消費者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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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優你康光學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求業務長遠發展之需要,擬將股務業務自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轉委由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並自104年12月3日起正式委託群益金鼎證 券股務代理機構代為處理相關股務事宜。 6.因應措施:本公司股務作業自民國104年12月3日起改委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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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建祥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第五屆法人董事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 |
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第五屆法人董事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4/09/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柏鴻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陳墩毅先生 佛山市南海加倫電機有限公司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任職於佛山市南海加倫電機有限公司總經理, 佛山市南海加倫電機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生產經營摩托車磁電機,啟動電機 及其零部件,汽車電機配件馬達,交、直流電機,捲門電機及零部件,自動晾衣機 及其零部件,自動窗簾及其零部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通過上列董事競業禁止之項目。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柏鴻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陳墩毅先生, 任職佛山市南海加倫電機有限公司,職稱為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佛山市南海加倫電機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里水和順和桂工園B區 順景大道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佛山市南海加倫電機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生產經營摩托車磁電機,啟動電機 及其零部件,汽車電機配件馬達,交、直流電機,捲門電機及零部件,自動晾衣機 及其零部件,自動窗簾及其零部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投資金額為港幣540萬元,持股比例為5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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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建祥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4/09/30 2.重要決議事項: 報告事項: (一) 本公司103年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討論事項: (一) 討論本公司處分境外公司Helix Optoelectronic Inc.股權。 (二) 討論本公司購買境外公司Top Gallon International Limited股權。 (三) 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 討論本公司104年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五) 解除第五屆法人董事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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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岱宇國際 | 公告104年8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26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 公告104年08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 63.01% 流動比率=123.06% 速動比率= 83.4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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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力晶創新投資控股 公 | 公告本公司取得美國專利局核發US 9076546專利 |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 非揮發性半導體儲存裝置以及其控制方法 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104/07/30 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NT$209,654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非揮發性記憶體單元陣列被分為第一單元陣列以及第二單元陣列,頁面緩衝電路 設置於第一單元陣列以及第二單元陣列之間,且第二閂鎖電路設置於第一單元陣列 的外緣區域,且頁面緩衝電路透過第一單元陣列之總體位元線連接至上述第二閂鎖 電路。控制資料寫入至第一單元陣列或第二單元陣列係藉由在資料寫入時,當寫入 資料被閂鎖於第二閂鎖電路中之後,透過第一單元陣列之總體位元線將寫入資料從 第二閂鎖電路傳送至頁面緩衝電路。控制從第一單元陣列或第二單元陣列讀取的資 料輸出至外部電路係藉由在資料讀取時,透過第一單元陣列之總體位元線將資料從 頁面緩衝電路傳送至第二閂鎖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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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全球傳動科技 | 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 :104/09/07 2.發生緣由: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4年9月7日派員至本公司樹 林廠辦大樓新建工程稽查時,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視圍籬。 (2)務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 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上述缺失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汙染 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與第8條規定,並依空氣汙染防制 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應處罰 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規定,裁處新台幣20萬元整罰鍰。 3.處理過程:此次違規情形主要係本公司之營造廠商「根基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未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致使本公司聲譽受損並遭環保局 裁處罰鍰,本公司已依據雙方簽訂之工程合約規定,由根基公司負 擔上揭罰鍰金額,並發函要求根基公司於後續工程施工時,務必遵 守相關法令規定 4.預估可能損失:被處罰鍰共計新台幣2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發函要求營造廠商進行改 善,本公司未來也將嚴格進行相關督導工作。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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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山太士 興 | 公告本公司10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流動 比率、速動比率、 |
公告本公司10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流動 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 支狀況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4/09/30 2.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8月14日證審字第1040022183號函辦理 (1)104年8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如下: 流動比率 = 137.31% 速動比率 = 105.23% 負債比率 = 64.26% (2)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狀況表:(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04年9月 104年10月 104年11月 ----------------------------------------------- 期初金額 44,573 80,066 83,260 現金流入 190,980 149,289 134,408 現金流出 155,487 146,095 161,327 期末餘額 80,066 83,260 56,341 ----------------------------------------------- (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04年9月 104年10月 104年11月 ----------------------------------------------- 融資額度 448,735 447,347 445,959 已用額度 260,402 260,730 235,753 額度餘額 188,333 186,617 210,206 ----------------------------------------------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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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愛普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30 2.預計發行價格:發行價格0元,採無償發行新股方式配發。 3.預計發行總額(股):200,000股普通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既得條件 (一)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期滿一年且第一年度考績達A以上,第一年度 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服務協議及誠信廉潔暨保密承諾書、公司工作規則、 商業道德行為守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既得50%股份。 (二)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期滿二年且第二年度考績達A以上,第二年度 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服務協議及誠信廉潔暨保密承諾書、公司工作規則、 商業道德行為守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既得50%股份。 二、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 依本辦法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就其被給予而未達成 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事實發生日,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予 以註銷。 三、員工離職、退休、受職業災害殘疾、死亡或一般死亡、轉任關係企業、留職停薪 等之處理 (一)自請離職、不能勝任工作之資遣、解雇、退休、非職業災害之死亡者,於離職 、退休或死亡當日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之資格,就未達既得條件之股份由本 公司無償全數收回並辦理註銷。 (二)不能勝任工作以外之資遣者,如資遣當年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之既得條件 ,則按其當年度在職天數之比例乘以本辦法第六條約定當年度得既得之股數, 視為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其餘未達既得條件之股份,於離職當日視為喪失達 成既得條件之資格,由本公司無償全數收回並辦理註銷。 (三)因職業災害而殘疾或死亡者 因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視為達成本辦法規定所有既得條件 ,得自離職生效日起一年內辦理領取股份。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應自死亡日起,視為達成本辦法規定所有既得件,由 法定繼承人於事實發生後一年內,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依信託約定取得移轉股份。 (四)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員工經本公司之要求並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 業者,如轉任當年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之既得條件,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 主管人員於本辦法第六條約定之時程比例範圍內,核定其達成既得條件之比例 及時限。 (五)留職停薪 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者,如留職停薪生效日之當年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 規定之其他既得條件,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實際留職停薪天數 順延計算本辦法第六條所訂之留任年資。 (六)其它終止僱傭關係: 其它未約定之僱傭關係終止或僱傭關係調整,其被授予權利於法令允許之範圍 內由董事長或董事會決定。 5.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二、實際得被授予之員工及可獲配之數量,將依相關法令於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 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與公司營運需求與發展 策略等因素,由董事長提案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如被授予員工亦為本公司之董事 或經理人,由董事長提案經薪酬委員會覆核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累計給與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本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 股東之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以104年9月25日收盤均價59.50元計算,預估發行後104至106年度每年可能費用化之 金額分別為2,274仟元、7,409仟元及2,217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所訂既得條件及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對104至106年度每年每股盈餘之影響 分別為0.04元、0.12元及0.04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應先全數交付 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二、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轉讓、贈與他人、設定他項權利或負擔, 或為其他方式之處分。 三、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或保管 機構(?IMG SRC="/WF_SQL_XSR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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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帝聞 公 | 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30 2.減資基準日:104/08/1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現金減資)新台幣125,332,35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12,533,235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104年8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 管證發字第1040029397號函申報生效;復奉經濟部104年8月28日經授商字第10401179730 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報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04年9月8日證櫃審字 第1040025652號函核准辦理。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82,533,235股,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25,332,35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25,332,3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2,533,235股,用以調整資本 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 減少之。 四、減資比率:15.18568247%,每仟股換發848.1431753股(即每仟股減少151.8568247 股)。 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為:70,000,000 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00,000,000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48.1431753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 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 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 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金額,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10月24日,並自104年10月30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 (無實體發行)。 2.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0月19日。 3.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4年10月20日起至104年10月29日止期間內停止 辦理過戶。 4.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4年10月16日起至104年10月29日止,停止在 市場買賣。 5.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4年10月15日。 6.普通股新股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0月30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 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為民國104年10月30日。 八、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 請於民國104年10月19日(含)前將持有之股票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民國104年10月30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 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 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 九、本次公司辦理減資,係以現金返還股東之投入資本,依規定不需課徵所得稅。 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 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十二、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0/24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0/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04/08/12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 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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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普惠醫工 興 | 本公司選任副董事長 |
1.事實發生日:104/09/29 2.發生緣由: (1)公告本公司選任副董事長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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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普惠醫工 興 | 公告本公司補選董事 |
1.事實發生日:104/09/29 2.發生緣由: (1)公告本公司補選董事兩席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正國、陳宏仁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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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普惠醫工 興 | 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04/09/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異動事宜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4/09/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暨會計主管:李金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財務主管:遺缺待補。 會計主管:遺缺待補。 (5)異動原因:辭職。 (6)生效日期:辭職生效日104/09/30 4.其他應敘明事項:財務及會計主管俟近期董事會通過後,依相關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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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 力晶創新投資控股 公 | 公告本公司取得美國專利局核發US 9082469專利 |
.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 半導體記憶裝置及其ID碼及上位位址寫入方法 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104/07/30 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NT$243,174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快閃記憶體的半導體晶片D1~DN層疊而呈多晶片封裝(MCP),每個半導體晶片D1~DN 包括用以儲存ID碼與上位位址的快閃記憶體的記憶胞陣列。ID碼於組裝處理前寫入 記憶胞陣列20的熔絲資料區20F。根據本發明,ID碼與上位位址可以被分配且簡單 地寫入多晶片封裝中的每個半導體晶片,而相比於習知技術不增加半導體晶片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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