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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光明海運 未 | 公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 且達公司最近 |
公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 且達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光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39680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0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972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972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提供母公司短中期授信額度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05514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6591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85267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39373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48.7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09.5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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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立宇高新科技 未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3812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393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48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881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394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569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5%,單利,每季付息 6.還款之: (1)條件: 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可提前還款 (2)日期: 依借款日起算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875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6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4年上半年度財報 2.美金及人民幣分別依台銀104/10/31即期中價匯率32.44及5.1330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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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立宇高新科技 未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隆登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隆登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3812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1619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832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994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52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193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提前還款 (2)日期: 依借款日起算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875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6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4年上半年度財報 2.美金及人民幣分別依台銀104/10/31即期中價匯率32.44及5.133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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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立宇高新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8 2.買回股份目的:股份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203,649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年11月20日至105年1月19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單價在新台幣7.00元至14.51元之間,但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營業處所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9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00/8/1至100/10/31申報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 回0股,未執行完畢原因:係因基於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 化及考量資金運用之效益,故未執行。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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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立宇高新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下重要決議案 (1)通過本公司新增及取消資金貸與子公司案 (2)通過本公司擬以庫藏股方式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案 (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4)通過本公司擬向原往來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續約及追認案 (5)通過訂定「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6)通過本公司「105年度稽核計劃」案 (7)通過訂定及修訂管理辦法案 (8)通過本公司105年度營運目標預算案 (9)檢討及比較同業103年度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是否合理 (10)檢討及比較本公司103年度及102年度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是否合理 (11)通過修改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酬辦法 (12)檢討及比較本公司104年度上半年及103年度上半年董事、監察人及經理 人之薪資報酬是否合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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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主新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赴大陸投資案。 |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4/11/18至民國104/11/1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4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主新德(貴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暫定)。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不適用,該公司尚未設立。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該公司尚未設立。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1.機械設備製造與銷售。 2.航空業零件、航空飛行器製造與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該公司尚未設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該公司尚未設立。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該公司尚未設立。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不適用,該公司尚未設立。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分批匯款美金400萬元。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0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0。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0。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0。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0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0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將依規定向投審會申請,核准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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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主新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標購大埔美工業園區。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嘉義縣大林鎮大工一段240至243、245至247、262、263及265地號。 2.事實發生日:104/11/18~104/11/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44,177萬元。 交易數量:面積64,265.81平方公尺,折合19,440坪。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嘉義縣政府,且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擬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價格決定方式:公開標售。 決策單位: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廠房擴建。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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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主新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不動產事宜。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神岡區豐洲路901巷15之1號、17號及17之1號。 2.事實發生日:104/11/18~104/11/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750萬元。 地坪:62.6175坪。 建坪:150.72坪。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自然人,且非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擬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價格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劉育青。 經紀費用:新台幣75萬元。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員工宿舍。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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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大衛電子 未 | 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辦理變更登記完成(更正日期)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4/10/2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4/11/12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5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000,000股,每股面額為 新台幣10元,減資比例為2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0,000,000元。 (2)減資後對每股淨值的影響,按104年11月2日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告書計算,減資 前每股淨值13.69元,減資後每股淨值14.81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1)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12月25日。 (2)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4年12月16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4年12月18日。(私下轉讓者,交割日期為104年12月18日 並完成過戶手續。) (4)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2月17日起至104年12月29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2月21日起至104年12月29日。 (6)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2月30日。 (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9)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2月30日。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4/11/18收到變更登記核准函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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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大衛電子 未 | 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辦理變更登記完成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4/10/2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4/11/12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5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000,000股,每股面額為 新台幣10元,減資比例為2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0,000,000元。 (2)減資後對每股淨值的影響,按104年11月2日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告書計算,減資 前每股淨值13.69元,減資後每股淨值14.81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1)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12月25日。 (2)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4年12月16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4年12月18日。(私下轉讓者,交割日期為104年12月18日 並完成過戶手續。) (4)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2月17日起至104年12月29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2月21日起至102年12月29日。 (6)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2月30日。 (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9)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2月30日。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4/11/18收到變更登記核准函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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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中裕新藥 | 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公司名稱: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4/11/23~104/11/27 (2)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115元 (3)公開承銷數量:25,500,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400,000股 (5)過額配售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7%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4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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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威潤科技 | 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公司名稱: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997,000股,每股發行價格69元, 總額為新台幣137,793,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新光銀行 南港分行 (3)現金增資基準日:10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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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普惠醫工 興 | 更正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 |
更正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為 公司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1/17 2.發生緣由: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4/11/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a)公司名稱:越南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0000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145 (f)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 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145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36516 (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 :54619 (7)計息方式:我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第4項第 2款規定,計息方式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之 平均利率並按月計息,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 後,依實際狀況予以調整。 因前述子公司為我司100%持有,基於合併報表編制時, 其利息將沖銷,無任何實質損益,但會增加帳務及稅務 上的作業,故提案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 證處理準則」規定,商請董事會決議,將前述關係人間 之資金貸與之利息,設算為零。 (8)還款之條件: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 (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限 (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6041 (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30.89% (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金融機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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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群環科技 未 | 調任謝崇龍為發言人。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4/11/1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建中董事長兼總經理、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崇龍行政副總、發言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4/11/19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55708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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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台灣數位光訊科技 | 澄清工商時報A5版及中時電子報新聞內容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及中時電子報 2.報導日期:104/11/18 3.報導內容:”法人預估全年EPS超過8元”及”今年將連續第3年EPS超過8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對於報導中提及之內容與相關數據,實際狀況 應以本公司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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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台灣數位光訊科技 | 澄清聯合新聞網內容 |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2.報導日期:104/11/17 3.報導內容:”法人預估,今年每股稅後盈餘上看9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對於報導中提及之內容與相關數據,實際狀況 應以本公司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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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明基三豐醫療器材 | 公告本公司104年度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 之金融機 |
公告本公司104年度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 之金融機構。
1.事實發生日:104/11/18 2.公司名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訂約日期:104/11/17 (2)委託代收價款金融機構:台灣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訂約日期:104/11/17 (4)委託存儲專戶金融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瑞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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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 明基三豐醫療器材 | 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116)謹訂於民國104年1 |
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116)謹訂於民國104年11月26日(星期四)召開上櫃前業績發表會,敬邀 貴單位指派代表出席,敬請 查照。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4/11/2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4/11/2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BenQ基湖大樓T00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16號1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及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簡報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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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 凡事康流體科技 興 | 公告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 |
公告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1.事實發生日:104/11/1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104年10月0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二)本公司於104年11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三)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成員:鄧穎懋先生、王俊賢先生及陳奇銘先生。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任期,自104年11月17日董事會通過生效, 至105年04月02日止,若本屆董事任期提前或延後解任時,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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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 凡事康流體科技 興 | 公告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 |
公告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
1.事實發生日:104/11/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發行人申請股票登錄為櫃檯買賣,募集發行之股票應 為全面無實體發行。 二、本公司為配合股票申請登錄興櫃市場規劃,業經104年11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案。 三、本公司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01月20日起至105年01月24日止。 (2)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105年01月24日。 (3)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05年01月25日。 (4)無實體新股開始興櫃買賣日期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105年01月29日。 四、若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而需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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