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昨日決議罷審台灣金控預算,並要求台灣金控直接
解散!不過提案立委賴士葆指出,不排除五二○之後,重新評估
設置台灣金控的可行性,但「必須有法源依據」,亦即先訂出類
似於「輸銀組織條例」的法源依據,再提案設置台灣金控。
對此,財委會也要求在兩個月內,輸銀須退出台灣金控。至於預
算凍結之後,另兩家金控子公司台銀人壽、台銀證券,是否也會
有營運上,甚至高階主管人事經費支出方面的問題?賴士葆指出
,目前只是把金控的大帽子拿掉,「台銀證券與台銀人壽,只要
轉化為台灣銀行的轉投資公司,營運及經費動支上仍沒問題!」
立法院財委會昨日進行台銀、土銀、輸銀的預算審查,藍營立委
高度質疑台灣金控成立的合法性,僅同意通過台銀、土銀、輸銀
三家銀行本身的預算,對一併提出的台灣金控補辦預算,則以罷
審進行封殺。
相對於財政部以「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八條援引主管機關行政裁
量權來主張台灣金控合法性,提案罷審金控預算的立委賴士葆則
以同法第十條反擊指出,「須要先立台灣金控組織法,才能成立
台灣金控。」
其實這樣的結局,也在三銀行預期內;據悉,立委選後台灣金控
就沒有再開會,推動三行局共組金控、合併事宜,預料與立院藍
營立委意見有關。
<摘錄工商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