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億集團提出的月眉國際開發145億元增資案,在董事會遭公股封
殺後,長億集團擬以月眉國際開發監察人身分,於今(8)日召開股
東臨時會,準備二度闖關。
由於經濟部長陳瑞隆在擔任次長時,已公開反對月眉增資,長億此舉
無異公然挑戰主管機關。不過長億強調,8月18日董事會投反對票
的公股,不過占25%股權,在月眉面臨危急存亡之秋,並不能代表
75%多數股東的意見。
長億指出,上半年受不景氣影響,月眉營運不如預期,加上台糖對月
眉提出重整聲請,現已進入保全處分中,也讓資金周轉出現缺口,如
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恐無法即時取得資金,因此決以私募辦理現
增,提高籌資效率。
台糖是僅次於長億的第二大股東,對於長億的大動作,台糖也不甘示
弱,表示長億以監察人召開股東臨時會,可能違反公司法第222條
,已行文商業司瞭解。此外,長億辦理增資無非為了「稀釋公股」,
對於增資案,台糖堅決反對到底。
台糖副總經理楊錦榮指出,公股董事並沒有「不為」或「不能」召開
股東會,台糖將在股東臨時會提出異議,如異議無效,股東臨時會強
行通過任何為增資募股闖關的決議,台糖也做了最壞打算,將依據公
司法第189條規定,在30天內撤銷股東臨時會決議。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高靜遠指出,依據公司法第220條,董事不為
或不能召開董事會時,監察人基於維護公司利益,得以召開股東臨時
會,並無違法。如果台糖對監察人援引公司法第220條有異議,只
能循司法途徑解決。
商業司也指出,依據公司法規定,發行新股或增資募股屬董事會權責
,股東會權責只能修改公司章程,並無權決議發行新股或增資募股,
即使通過增資募股,仍需再經董事會通過才生效。
市場也傳言,長億集團已掌握超過一半股權的委託書,若議案進行表
決,強渡關山機率頗高。此外,長億對於增資的私募對象,已早有「
口袋人選」,等增資案過關後,就會明朗。
月眉股東臨時會今天在台中世貿中心舉行,最重要議案就是討論以私
募方式募集14.5億股,每股面額10元。不過按會計師6月底查
核所出具的財報,月眉每股淨值僅剩0.2元,以私募定價為淨值的
80%,增資股每股價格暫訂0.16元。
月眉國際開發原始資本額55億元,長億集團約占65%,開發基金
投資4億元,經濟部代管的耀華玻璃投資4億元,台糖投資6億元,
持股10.9%,增資後月眉資本額將提高到200億元。
由於公股傾向不再拿錢參與增資,若增資案在股東臨時會中闖關成功
,以每股增資僅0.16元計算,意味新經營團隊只需拿出2.32
億元,就可輕鬆掌握75%對多數股權,進而掌控月眉經營權。
再者,增資後公股將遭大幅稀釋,長億集團一旦與新團隊聯手,應可
保住月眉的經營主導權。
<摘錄經濟A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