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
意見之查核意見公告。
1.事實發生日:94/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
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
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
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
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
據、評估公司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
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
如財務報表附註八所述,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採用權益法計價之未上市
櫃公司長期投資新台幣(以下同)489,255仟元及508,075仟
元及其有關之民國九十四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投資收益
31,569仟元及4,588仟元,係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
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另採權益法計價之上市櫃公司長
期投資5,112,549仟元及4,580,016仟元及其有關之投資收益
428,982仟元及292,385仟元,係依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
務報表計算,惟該等公司民國九十四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
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投資及其有關之投資損益,部分係按
其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採權益法計價之長
期投資及其有關之投資損益,部分係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
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
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之可能影
響外,第一段所述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
允當表達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
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四及九十三年上半年
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
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
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
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3.財務報告重要查核說明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意見: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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