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意見公告。 1.事實發生日:94/08/31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公司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八所述,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採用權益法計價之未上市櫃公司長期投資新台幣(以下同)489,255仟元及508,075仟元及其有關之民國九十四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投資收益31,569仟元及4,588仟元,係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另採權益法計價之上市櫃公司長期投資5,112,549仟元及4,580,016仟元及其有關之投資收益428,982仟元及292,385仟元,係依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惟該等公司民國九十四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投資及其有關之投資損益,部分係按其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投資及其有關之投資損益,部分係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四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3.財務報告重要查核說明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意見: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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