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發文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日
發文字號: 聯二二第 000六六號
主旨:公告九十三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項。
依據: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董事會決議、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九十三年九月一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711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及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聯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研究、
開發、製造及銷售產品:
(一)面射式雷射磊晶片
(二)微波元件磊晶片
(三)發光二極體
(四)面射式雷射二極體晶粒及元件〕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壹拾
伍億元整,分壹億伍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總額為
新台幣750,000,000元,分為7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總公司所在地:台南縣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大順九路十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至七人、監察人二人至
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訂立,民
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六次修正。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
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120,000,000元,
其發行條件如下:
(一)現金增資發行1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每股按新台幣
33元溢價發行,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
之15 %計1,8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股份按認股基準
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股136股,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
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經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或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
(二)本次現金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資本額及股份總數: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新
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70,000,000元整,分為87,000,0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用途:購置機器設備。
十、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訂定九十三年九月十三日為認股基準
日,依法規定自九十三年九月九日起至九十三年九月十三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
九十三年九月八日(星期三)下午四時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郵
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五十三號三樓,電話:
(0二)二三八一六二八八】,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受認購新
股之權利。
十一、股款繳納期限:自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日起至九十三年
十月二十日止,屆時逾期不繳納股款者,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三
條之規定喪失其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股東
通訊處如有遷移變更者,或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於繳款日期
開始前,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
十二、本次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印製
並發放,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三、股票簽證機構: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
十四、代收股款機構:中國農民銀行新市分行、總行及其全省分
行。
十五、茲將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黃世杰會計師
及、九十二年度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黃崇輝會計師、侯榮顯會計
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
量表公告於後。
十六、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相關報表: 3395_2004090301_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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