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經九十三年六月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九十二年度
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一七五、O三O、九四二元分派現金股
利,每股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O•三元,茲定九十三年七月五日
為本公司分派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九十三年七月
三十日為發放日期。
二、遵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三
年七月五日停止股東名簿之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以前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
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
信箱。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
憑。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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