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盈餘分配案於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業經本公司第四屆
第三次董事會決議通,擬分配情形如下:
1.現金股利:811,200,000元,計每股1.5元
2.員工現金紅利:25,889,362元
3.董監事酬勞:25,889,362元二、設算發放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
每股盈餘為每股2.18元。
相關報表: 2874_2004042801_RPT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