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眉開發案的主辦銀行第一銀行昨(29)日表示,目前未接獲台糖公
司告知月眉開發案的新進展,一切仍維持 4 月初銀行團決議的「次順
位抵押權」共識。第一銀行副總經理蔡哲三說,現階段債權銀行還未
執行抵押權,而月眉案地上建物抵押權的第一順位為債權銀行、第二
順位才是台糖。
所謂次順位抵押權,蔡哲三指出,月眉開發計畫當初是長億實業主導
的 BOT案,並向台糖承租土地,而地上建物由長億擁有,土地仍歸台
糖。但在長億發生財務危機之後,債權銀行決議,將地上建物列為擔
保品,由銀行取得第一順位的擔保品抵押權利,其次才是台糖。
蔡哲三說,今年 4 月上旬的債權會議,由長億與銀行團、台糖取得折
衷協議,讓銀行團優先取得地上建物的抵押權。一銀表示,月眉聯貸
的授信儘管隨時會發生變化,但截至目前為止,各債權銀行並無執行
抵押權的必要。惟一銀強調,並不希望見到長億因無法正常繳息,而
採行抵押權。
<摘錄經濟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