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九十三年三月一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計新台幣50,000,00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0966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虹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I501010產品設計業。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積體電路之研究開發)。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3030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E701010通信工程業。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370,000,000元正,分為37,000,000股(含員工認股權憑證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正,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本公司原已發行股份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正,合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正。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光復路二段二八七號十四樓之二。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至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之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發行股份總額及其發行條件:(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30元溢價發行。(二)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10%,即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90%,即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80股。(三)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合併認購之;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未拼湊之部份,以及員工、股東認購有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九、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土地銀行信託部。十一、主辦承銷商:不適用。十二、代收股款之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竹科分行。十三、股款專戶之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新科分行。十四、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五月二十七日止。十五、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製發,屆時當另行公告。 參、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五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寄達日期為憑)至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六樓,電話:(02)2325-3800)辦妥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有參與認股之權利。認股繳款書將於開始繳款日前按股東登載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屆時如尚未收到認股繳款書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科洽詢(電話:(02)2325-3800)。肆、玆將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公告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或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相關資料(附加檔案)。伍、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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