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採訪中心查淑妝/台北•4月20日 04/20 09:16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對台電所發行總值新台幣30億元
5年期,以及總值新台幣120億元10年期之無擔保公司債
,各授予「twAAA」的評等。發行債券之資金所得將用
來支應電源開發,其本國評等展望則仍維持「穩定」。
此一評等結果反映出,台電身為台灣唯一垂直整合
電力公司,享有策略地位優勢、有限的市場競爭、以及
政府的股權支持。抵消上述優勢的因素為:第一,諸多
大型建設計畫需要大量外部融資;第二,該公司在供電
穩定度的服務方面所面臨的挑戰;第三,中期內財務狀
況可能轉弱。
中華信評表示,88年7月台灣地區的大停電,以及
88年9月大地震所造成的長時間停電,已經凸顯出台灣
發電與輸配電系統的結構性弱點。最大的問題在於台灣
北部過分依賴南電北送。台灣北部佔系統總負載的46%
,但僅佔總發電量的28%。輸電幹線經常被迫接近滿載
,造成跳電狀況頻仍。台電試圖擴增負載,例如興建核
四廠,並增設新輸電線路,但卻因屢遭環保人士與地方
社區強烈抗爭而被迫延後。
政府為擴大台灣地區的電力供給,鼓勵民間興建獨
立電廠。雖然首張民營電廠執照已於84年核發,但來自
地方社區的抗議導致其中絕大多數的計畫,不是已經放
棄,就是進度嚴重落後。然而,在未來5年內,預料民
營獨立電廠將佔總發電量的10%至15%。
基於輸電的自然獨佔與配電的區域獨佔特性,台電
輸電與配電業務所受到的競爭壓力相當有限。雖然政府
正著手修改電業法,增加市場競爭,但目前仍傾向由台
電繼續經營垂直整合電力業務。這將對新競爭對手的加
入形成一大障礙。在放鬆電業管制的大原則下,政府亦
計畫將台電民營化。行政院核定台電於民國90年前完成
民營化,惟立法院決議台電民營化釋股之前,必須先由
該院通過新電業法,因此可能使其民營化進一步延後。
此外,新電業法的內容亦可能進一步修訂,進而威脅到
台電的競爭優勢地位。
88年7月大停電與9月的大地震,估計造成台電新台
幣138億元的損失,其中98億元為營運損失,另40億則
為重置費用。上述損失將大幅減少88年下半年的營運收
入,但隨著需求的持續增加,獲利應可在90年恢復。然
而在此之後,台電的財務狀況將會惡化,因為積極的資
本支出計畫,將為債務保障相關比率帶來壓力。台電未
來5年的資本支出,預計為新台幣9660億元,其中輸配
電的支出就佔了64%。負債比在中期內可能從目前的41%
升高至55%。營運現金流量對總負債的比率,相較於88
年6月底的30.2%,可能下降至15%。在這段大量投資期
間,稅前利息保障倍數可能下滑至2倍以下,但營運現
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數,應能維持在3至4倍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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