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二年五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未分配盈餘可分
配股東股息新台幣柒仟柒佰伍拾陸萬壹仟貳佰捌拾元,增資發行普
通股775612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九十二年八月五日台財證一字第0九二0一三五三四五號函核
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
告
(一)公司名稱: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以導管輸送供應可燃天然氣及天然氣丙烷混合氣(PANG)與丙烷混合
氣(PA)燃料。
2.天然氣用具及器材之製造及銷(代)售與輸入業務。
3.氣體燃料導管承裝及維護工程。
4.瓦斯計量錶之製造裝配.修檢及輸入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彰化市中山路三段708之31號。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本公司所在地通行日報之顯著部份。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置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
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額新台幣壹拾貳億玖仟貳佰陸
拾捌萬捌仟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29268800股,全額發行
。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新台幣
柒仟柒佰伍拾陸萬壹仟貳佰捌拾元,發行普通股7756128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比例,每仟股
配發盈餘轉增資新股六十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派或由股東
自行併湊認足,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137024928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壹拾參億柒零貳拾肆萬玖仟貳佰捌拾
元。
(九)本次增資用途:支應九十二年度營運投資。
(十)股票簽證機構: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印發,屆時另行公
告及分函各股東。
三.茲經董事會議訂除權基準日為九十二年九月六日,依公司法第165
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九月二日至九十二年九月六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九月一日下
午五時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臨彰化市中山路三段708之31號本公司
出納組辦理過戶登記。
四.謹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鄭純農(簽證八十九.九
十及九十一年).陳遠哲(簽證八十九年).傅文芳(簽證九十及九十一年)等
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
分配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
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