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昇92年(外)字第002號
主旨:公告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
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九十二年四月九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一)上午十點整。
二、開會地點:桃園縣八德市長興路六七三號地下一樓(本公司會議
室)。
三、議事內容: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一年決算表冊報告。
3、海外轉投資事業概況報告。
4、制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討論暨選舉事項:
1、承認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九十一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討論修改公司章程案。
5、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
易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案。
6、討論本公司申請股票登錄興櫃市場、申請上櫃案。
7、討論本公司上櫃前股票徵提案。
8、增選獨立董事及補選獨立監察人案。
9、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
(一)、擬以九十一年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7,551,020元及員
工紅利新台幣2,448,980元,共計新台幣20,000,000元,辦理盈餘轉
增資,共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755,102股,依配股除權基準日股
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76.30股。員工紅
利轉增資發行新股244,898股,依本公司「員工紅利分派辦法」分
配與員工。
(三)、本次增資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可自配股除權基準日起五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若未辦理併湊
者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其餘部份授
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九十二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奉
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決定配股基準日。
(六)、以上增資相關事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需變
更時,擬提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議辦理變更事宜。
五、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日至六月
三十日止停止轉讓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
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四點三十分正前親臨或掛號
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32
62899辦理過戶手續。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
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洽詢,電話:(02)23262899。
六、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