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1月14日第2屆第17次審計委員會及同日第6屆第18次董事會決議
通過,原任總稽核吳淑蕙於114年1月16日退休,所遺職缺由董事會稽核室副主任游惠錂
陞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政部114年1月9日台財人字第11400504620號函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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