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高保證金是因聯亞經櫃檯買賣中心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日至15日。
期交所依規定調高聯亞期貨契約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自3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5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