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交所資料,目前全部金控與少數幾家獨立銀行有轉投資獨立的證券商子公司,其中,包含臺灣金控在內的15家金控旗下證券子公司,都是屬於同時經營經紀、自營與承銷三項業務的綜合券商,銀行轉投資證券子公司則是只有台中銀轉投資台中銀證券為綜合券商,其他包括京城銀、陽信銀轉投資的京城證券、陽信證券,都是專業經紀商。
而聯邦銀與三家獨立公股銀行則是採取兼營證券經紀商的模式,也就是證券經紀屬銀行內的業務部門,非獨立公司。聯邦銀決定將證券部獨立為子公司,初期將維持證券經紀商而非綜合券商。
聯邦銀行指出,分割證券部門新設獨立子公司聯邦證券,將由聯邦銀100%控股,以因應企業專業分工及金融環境變遷,達成跨業綜合經營效益的目標,提高競爭力及績效,聯邦證券初期股本規劃約不超過6億元,還不到綜合券商的資本額門檻10億元,是否升格綜合券商,尚未規劃。
至於為何一樣只做證券經紀業務還要切割獨立證券子公司?聯邦銀表示,因為若仍屬銀行兼營證券商,就無法申請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海外複委託、有價證券借券等業務,因此考量擴大綜效與提高證券業務的經營效益,所以決定切割獨立設子公司,逐步擴增借貸、複委託、借券業務,提供客戶更多商品服務。
不過,彰銀、土銀與台企銀對跨入款項借貸、複委託、借券業務,則有不同考量。主因三家銀行放款規模都上兆元,類似證券商款項借貸業務以銀行既有股票質借服務為主即可。另外,三家銀行高層均表示,證券經紀屬服務客戶,成立子公司工程太大,且獨立證券子公司後規模相當小,未必符合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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