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0/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 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09月 30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41991號函准予現金增資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4,000,000股 由員工認購外,其餘計36,0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 113年03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辦理上市前 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限制。員工認購 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 辦理。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400,00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台幣34.48元,依投標價格高者 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 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 暫定以新台幣39.65元溢價發行。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 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因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一)競價拍賣期間:113年11月6日至113年11月8日。 (二)公開申購期間:113年11月14日至113年11月18日。 (三)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1月13日至113年11月15日。 (四)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11月15日。 (五)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11月19日。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11月22日。 (七)增資基準日:113年11月22日。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 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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