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員會10日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 修正草案,但朝野共識不足進度原地踏步。與會的陳東陽與連錦漳兩 人,均表達依法行政的基本立場,核三廠1號機仍將於7月底停機。
陳東陽說,核電廠的安全運轉,建立在專業評估與嚴格審查的基礎 上,沒有簡約判斷程序,唯有經主管機關同意換照後,才能繼續運轉 ,目前大眾對核電延役有不同意見,特別是核廢料處理的議題,需要 充分溝通。
核安會報告指出,核電廠並非申請到使用執照就可繼續運轉,也要 處理後端乾貯設施的興建。陳東陽說,無論延役或除役,都必須興建 乾貯設施,目前核一、二廠用過的燃料池接近滿貯;核三廠用過燃料 池的運轉空間,也僅可供運轉四年。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也表示,核能的使用,整體系統性要有始有終, 絕非需要核電就延役這麼的簡單,要讓台電採用核電發電,但核廢料 處理等衍生的問題誰來善後?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