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臺幣10,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由子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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