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3/11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
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13年3月11日決議通過112年度董事酬勞新臺幣25,121,047元及員工酬
勞新臺幣75,363,141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上述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財務報告估列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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