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用電大戶條款規定,與台電簽訂用電契約的企業,只要契約容 量達5,000瓩以上的電力用戶,被要求必須在五年內完成設置契約容 量10%的綠電。據統計,這些用電大戶約有506戶,扣除教育、醫療 等用電戶,估計還有300多家,涵蓋電子業、化學材料、基本金屬, 也就是半導體、面板、鋼鐵、塑化、紡織等產業。
由於用電大戶條款為每二年檢討一次,時限已過,經濟部能源署正 在與產業界討論,希望能盡快在明年第一季完成。
據了解,檢討的方向依門檻不同而分為契約容量達4,000瓩、3,00 0瓩、2,000瓩以及800瓩四大版本。其中,2,000瓩的變化較大,除影 響戶數將增加到2,000多戶外,產業別也將跨入服務業。
環團建議將門檻訂為800瓩,但影響戶數將達5,000多戶,可能性不 高。依經濟部規劃,屆時若不調整門檻,也會以增加綠電履行義務量 加嚴管理,例如增加設置契約容量20%的綠電。
此外,有民間團體建議,門檻不應以「裝置容量」應以「實際用電 量」認定。官員解釋,實務上的發電量確實會比契約容量更高,但發 電量每天都不同,很難實際管考,傾向維持現況。相關內容的修改, 跟調整電價很像,首先要考量到調整之後是否會影響物價,有些製造 業大廠不是直接面對終端客戶,所以對物價衝擊較小;但如果門檻納 入服務業,包括百貨賣場就可能會直接反映在物價上。
其次,修改時也要考慮產業情況,例如科技業認為遲早會被供應鏈 或客戶端要求,較能接受調整;傳統產業復甦不如預期,就希望能有 不同的考量。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