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已完成修改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自今日起,投信公 司於公告ETF第二階段收益分配,即公告每受益權單位配發金額時, 將須同時揭露ETF各項收益分配組成占比之完整資訊,預計將有助於 投資人制定投資決策。
證交所說,現行ETF第二階段收益分配公告,僅揭露屬於中華民國 來源應稅之股利所得及利息所得占比,投資人於實際收到收益分配通 知書時,才能得知完整的收益分配組成項目資訊。
為強化資訊揭露,提升ETF收益分配資訊透明度,證交所已於9月底 完成修訂「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 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增訂ETF收益分配組成占比相關資訊揭 露規範。
證交所表示,自11月1日起,ETF發行人於第二階段公告收益分配時 ,需要完整揭露股利所得、利息所得、收益平準金、資本利得,以及 其他等項目的占比資訊,亦即每受益權單位的收益分配來源組成情形 將會是「全都露」。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