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昶虹之前因自108年第一季起至112年第一季財報,未 依有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且情節重大,經通知更正或重 編而逾期仍未更正或重編之情事,違反相關規定,自9月14日起股票 停止買賣。
因昶虹已於9月27日更正、重編並重行公告申報上述期間的財報, 且上述財務報告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或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達成 相關規定補正條件,3日起恢復買賣。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