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監管豁免的期限延展至2024年3月15日或期交所取得豁免註冊 為美國結算機構(Exempt DCO)資格,孰早情形適用之。
於此同時,期交所亦已向CFTC遞件申請Exempt DCO,CFTC刻正審核 期交所Exempt DCO豁免資格,期交所將積極爭取獲得豁免資格。
期交所在去年7月25日店頭集中結算業務開業至今,不僅國內金融 機構提交新臺幣IRS結算量已達新臺幣2,852億元,亦接續取得國際金 融監理機構之認可,於去年9月15日取得CFTC No-Action Relief,又 在12月31日取得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認可為歐盟境外第三 國集中結算機構(TC-CCP),這對於臺灣店頭集中結算業務的發展具 有重要意義。
此外,期交所還積極向其他國家,包括英國、日本、加拿大等申請 合格集中結算機構資格(QCCP)的認可,有利於增加外國金融機構對 於臺灣市場信心及資金運用的效率,對於強化臺灣金融市場國際化之 發展,提升市場競爭力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