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2年06月01日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
彌補虧損。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8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5165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97,14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59,714,000
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19,428,000元,已發行
股份總數為11,942,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2).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477,712,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7,712,000股,每股
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比例為80%。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
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800股(即每仟股換發2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
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
去)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持定人按面額承購。
(3).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減資換股相關日期如下: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09月06日。請於民國112年09月06日下午4時
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2年09月06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2年09月07日起至112年09月11日止。
(6).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112年09月11日。
(7).本次減資基準日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000,000股不參與減資,並依主
管機關規定採實體股票發行,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票相同。
(8).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有未盡事宜,或嗣後如因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
須調整、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因應客觀環境須予以變更或修正時,擬
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