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高係威盛經證交所於17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7月18日至31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威盛期貨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
自19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7月31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的保證金。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