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顧大為(3)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郭政弘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智智權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MediaTek Investment Singapore Pte. Ltd.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MediaTek Bangalore Private LimitedMStar Co., Ltd.MediaTek Research UK LimitedSpidcom Technologies(2)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顧大為Sigmastar Technology Inc. 董事芯發(深圳)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董事(3)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郭政弘勤業眾信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32,143,230權贊成:128,919,225權,占表決權數97.56%反對:14,254權,占表決權數0.01%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00%棄權/未投票:3,209,751權,占表決權數2.42%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顧大為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芯發(深圳)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高新區社區高新南環路22號深圳灣科技生態園4棟503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芯發(深圳)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研發及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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